成都经开区新经济和科技局文件成经开新科发〔2019〕9号成都经开区新经济和科技局成都市龙泉驿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龙泉驿区第二批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市区相关会议精神,切实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全力推进“先进汽车智造区、美好生活品质城”建设,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总体部署和年度科技工作安排,我局启动2019年龙泉驿区第二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发布《2019年龙泉驿区第二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及各类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计划类别(一)新经济培育计划:新经济梯度培育企业专项、新经济企业技术中心新建专项;(二)创新研发能力提升计划:创新研发能力提升专项;(三)科技进步奖励计划:科技进步奖励专项;(四)创新创业载体培育计划:新建创新创业载体建设专项、已建创新创业载体运营专项;(五)创新能力建设研究计划:创新能力建设研究专项。二、申报要求(一)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工商、税收解缴和统计关系原则上在龙泉驿区行政区域内。(二)须符合各类项目申报指南的具体要求。(三)项目申报单位须签署《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科技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项目申报单位要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四)项目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以及项目组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五)项目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内容具体,目标明确,经费预算合理,便于过程管理与考核,原则上能年内结题。(六)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目前承担有区级科技计划项目且尚未验收结题的单位不得申报,同一项目原则上不重复享受同类扶持政策。三、申报流程(一)时间:自本指南发布之日起到2019年10月31日截止。(二)流程:申报单位先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相关业务科室(详见各申报指南),业务科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确认无误后,申报单位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二份)提交至对应业务科室。附件:1、新经济培育计划申报指南;2、创新研发能力提升计划申报指南;3、科技进步奖励计划申报指南;4、创新创业载体培育计划申报指南;5、创新能力建设研究计划申报指南。成都经开区新经济和科技局成都市龙泉驿区新经济和科技局2019年10月24日附件1新经济培育计划申报指南一、资助对象绿色经济、智能经济、创意经济、共享经济、数字经济和流量经济等新经济领域种子企业。二、申报要求(一)新经济梯度培育企业专项上年度或本年度纳入市级新经济种子企业的新经济企业。(二)新经济企业技术中心新建专项1、上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或本年度研发投入在200万以上(创意经济领域企业除外);2、在某一技术领域具有雄厚的科研实力,在本地区同行业公认的学术和技术权威,在的工程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数量和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工程设计人员和熟练技术工人;4、具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拥有较雄厚的科研资产和经济实力;5、拥有高效能干的领导班子和队伍,有良好的企业伙伴关系,有向这些企业辐射工程技术成果的成功经验。三、申报材料(一)新经济梯度培育企业专项1、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新经济梯度培育企业项目申报书(见附表1);2、附件材料(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复印件(验原件);(2)上级部门批文复印件(验原件)。(二)新经济企业技术中心新建专项1、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新经济企业技术中心新建项目申报书(见附表2);2、附件材料(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复印件(验原件);(2)销售收入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产品销售合同、定单、相关财务收入证明等)或有研发投入要求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企业上年度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实际纳税证明材料(税票复印件);(4)知识产权归属和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技术转让或合作协议(复印件);(5)特殊行业许可证(复印件)。对医药、医疗器械、计量器具、压力容器等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新产品,需提供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如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医药GMP认证、新药证书;公共安全产品、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凡属国家强制认证产品需提交的3C认证等;(6)涉及废水、废气、废物排放的产品,需提交环保达标证明(复印件);(7)其他辅助材料,如用户意见报告、权威机构检测报告、获奖证书、银行信用等级证明等。四、联系方式联系科室:新经济产业促进科联系人:林剑联系电话:84871007电子邮箱:331716278@地址:北泉路777号13楼1306室附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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