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民生工程简报第十一期(总第263期)歙县民生工程领导组办公室编2017年10月19日歙县提前完成棚户区改造民生工程年度目标任务为早日实现广大城乡困难家庭的“安居梦”,今年以来,歙县多措并举,强力推进棚户区改造民生工程实施。截止9月底,全县已实施棚户区改造542户,超全年目标任务数1户,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其中:新开工建设542户,基本建成542户,%。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委书记、县长担任指挥长的棚户区改造工作指挥部,下设6个片区,均由副县级领导担任片区指挥长,并对职责、任务进一步进行细化分解,实行项目到人、责任到人、考核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同时,成立由县人大、政协、纪委、组织部等单位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督查组,实行定期、不定期的督查,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加大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台滚动字幕、村内广播、宣传栏等传统形式进行舆论宣传和科普宣传,通过“歙县民生”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平台发布棚户区改造民生工程政策,发动县、乡镇、村组(社区)干部上门走访宣讲,争取群众的支持和拥护,营造棚改浓厚氛围。同时,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示棚户区改造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年度建设计划、开工、竣工、安置方式、补偿标准及各种补助以及棚改工作动态等信息,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三是完善机制措施。县领导多次带队赴周边地区考察学习棚改工作先进经验,结合歙县的实际情况,相继出台《歙县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细则》、《歙县棚户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歙县棚户区改造征收补偿资金审批操作细则》、《棚户区改造实施过程中对历史遗留建筑扣除合理办证费用后给予补偿的办法》等一系列操作性文件。同时,从项目立项到入户调查、双测登记、入户评估、商谈签约,每一个流程严格执行政策,按程序规范操作,确保有序、规范、公正。四是强化保障机制。县委、县政府多次研究棚改资金保障工作,县财政及时制定棚户区改造民生工程资金筹集办法,确保棚户区改造资金“三优先一到位”(即优先安排、优先配套、优先拨付,一次性安排到位)。在资金保障充足的基础上,从县直单位及相关乡镇抽调267名同志参与棚改工作,各单位根据被征收范围的难易程度,包保5到15户的棚改工作,确保在短期内完成年度任务。(县民生办、房管中心供稿)歙县美丽乡村民生工程荣获“全国美丽乡村示范村”表彰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五部门联合公布了2017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名单,其中,歙县卖花渔村入选美丽乡村示范村。近年来,歙县严格按照省市要求,遵循“五大发展”理念,把美丽乡村建设民生工程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以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为建设目标,大力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配套和环境卫生整治等工作,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民生工程实施。截止9月底,全县2015年度13个省级中心村建设任务全部通过省考核验收,2016年度16个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整治和9个省级中心村建设项目已经完工,2017年度11个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11个省级中心村、7个市县级中心村和11个自然庄建设正在实施。一是做好规划编制文章勾画蓝图。制定歙县村庄布点规划、歙县美丽乡村“十三五”规划,28个乡镇全部制定乡镇总体规划,并在充分尊重民意,确保决策民主的基础上,科学制定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勾画全县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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