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比选文件项目名称:彭水县乌江鹿角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采购人:彭水苗族土家族生态环境局竞争性比选邀请书彭水县乌江鹿角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要求进行竞争性比选,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一、项目内容序号名称最高限价(万元)保证金(元)备注1彭水县乌江鹿角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693000二、资金来源市级专项资金,资金已落实。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合格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一)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特定资格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三)特别说明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主体业务不允许分包。四、报名、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询价文件获取投标人自行在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下载。(二)投标报名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在本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内直接投标。(三)投标1、开始时间:2019年3月20日(星期三)14:00时。2、截止时间:2019年3月20日(星期三)14:30时。3、投标地点: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三楼会议室。4、投标方式:由投标人指派投标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邮件等其他方式的投标。(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9年3月20日(星期三)14:30时。2、开标地点:彭水苗族土家族生态环境局三楼会议室。五、投标有关规定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它采购活动。六、联系方式(一)采购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联系人:王德宣电话:(023)78842568传真:(023)78491219地址:重庆市彭水县靛水街道五湖社区1组(二)监督机构:中共彭水自治县纪委驻县生态环境局纪检组监督电话:023-78493658、023-78856705第二篇项目内容要求一、项目内容彭水县乌江鹿角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土建、装饰装修、水电、消防、防雷、绿化、附属设施,祥见施工图纸、图说、工程量清单明细。二、最高限价本项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690000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此最高限价,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的,应提供证明材料交评标小组确认,否则,其报价无效。三、投标保证金的缴纳(1)缴纳时间和金额缴纳时间:2019年3月20日12时前,缴纳金额: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2)缴纳方式投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将投标保证金,直接转(汇)入指定的账户:开户行:重庆银行彭水支行,户名: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账号:970101040006951。注:(1)转(汇)款必须清楚地标明“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投标保证金”的名称;(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银行转(汇)款回执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一、项目工期签订之日起,100天完工。二、项目验收施工竣工后,业主方与施工方现场验收交付为准,并出具验收审计报告。三、投标报价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必须包括完成本项目工作所必需的所有费用,包括各项成本、各种规费、税金、保险等费用、评审验收费和要求获得的利润以及应由投标人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费用。四、结算原则: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结算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JZDE-2008)、《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0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08)及相配套的文件(配套文件只执行合同签定之日前重庆市建委颁发的文件,合同签定之日后颁发的有关政策文件不予执行),材料价格按市场价格由甲乙双方共同核定。五、付款方式主体工程完工后,业主支付给施工方合同金额的50%,装修及附属工程完毕后使用方与施工方现场清点确认设备可以使用,并出具审计验收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由需方支付至审计验收金额的97%,剩于3%作为质保金,1年后支付。六、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第四篇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重新采购一、评标方法(一)评标方法定义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即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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