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工程系学生会换届选举制度为了确保学生会组织机构健全和工作的连续性,在年度换届选举中,使有能力、有特长、有威信、有责任感的优秀学生走上学生工作的组织管理岗位,改善学生干部结构,不断提高学生干部的组织协调能力,管理教育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促进学生会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一总则第一条换届选举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民主竞选的方式进行。第二条换届选举充分尊重学生的意愿,真正做到把广大学生支持、信任的同学选到学生会主要岗位上来,为建立一支团结有力、工作积极、能力突出、深得信赖的学生干部队伍打好基础。二学生会机构设置和人员构成第三条学生会主席团由正副主席和秘书长以及各部部长组成。学生会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决定学生会的一切重大问题。学生会设主席1名、副主席2名、正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2名、各部设正副部长各1名。各工作部和人员的设置可视工作需要调整。第四条学生会普通干事分别归入各工作部,除部长、副部长外,一般可有6-8名干事,日常工作较多的可适当增加。三学生会干部的任职资格、条件第五条在学生会部门工作满一年,思想政治水平较高,积极要求进步,各方面能起到示范作用。第六条热爱学生会工作,具有强烈的进取精神,勤于吃苦,乐于奉献,个人品质良好。第七条团结同学,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得到大多数同学的支持和信赖,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集体观念。第八条具有一定的实际工作能力,有较强的开拓精神和创新意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和创意策划能力。第九条能很好的处理同学间的各种矛盾,主动加强老师与同学、同学与同学间的联系与沟通。第十条学录。四学生会干部的任期与换届第十一条学生会干部任期为一年,期满后与新届学生会干部交接工作后方可离职。第十二条在工作期间,如有特殊原因,学生会干部可以提请辞职。辞职需提交书面申请,经学生会主席团讨论,审定后方可离岗。第十三条学生会换届于每年11月上旬进行。通过公开竞选,选出主席团成员和各任部(处)副职。第十四条学生会于每年9月招新后进行学生干部摸底选拔,评优工作。五公开竞选与审核第十五条参选人员:各班推荐人员以及学生会各部门普通干事。第十六条投票人员:各班班长和团支书。第十七条评审团:团委学生会负责老师以及主席团。第十八条监督人员:各班学生代表。第十九条竞选程序:1公布参选资格和条件,各部门工作简介和工作职责(见附件1)参选职务;2组织报名。报名涉及所有干部岗位,参选的人员必须提交正式的申请书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每人限报一个职务;3资格审查。在征求班主任的意见基础上,由现任学生会主席团进行参选资格审查;4参加笔试确定候选人。笔试部分由主席团评审、公布候选人名单;5召开竞选大会。候选人作竞选演讲,参选人投票,统计并公布得票情况,宣布拟任当选人名单。第二十条新当选的主席团召开主席团会议,参考个人报名竞选情况,讨论并安排学生会干部人选的具体岗位,经主席团审定、审批。第二十一条新任学生会干部由系部下发聘书方可正式任职。六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属于苏州市职业大学机电工程系学生会。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生效。附件1:苏州市职业大学机电工程系学生会换届报名表2:苏州市职业大学机电工程系学生会各部门工作职责机电工程系学生会二〇一一年九月附件1:苏州市职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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