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庆市委组织部中共安庆市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中共安庆市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党组共青团安庆市委员会文件庆工质党组〔2016〕18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县(市、区)委组织部、非公工委、市场监管局、团委,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党群部、非公党委、市场监管分局、团委:现将《关于进一步推进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中共安庆市委组织部中共安庆市委非公工委中共安庆市工商质监局党组共青团安庆市委2016年11月29日关于进一步推进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以下简称“小个专”)党建工作,全面落实全省“小个专”党建工作推进会精神,促进我市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2〕11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党组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工商个字〔2012〕89号)和《关于指导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组织开展“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活动的通知》(工商个字〔2015〕46号)以及省、市委有关文件精神为指导,按照全省“小个专”党建工作推进会的全面部署,切实发挥工商质监和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能优势,进一步扩大“两个覆盖”,发挥“两个作用”,建好“两支队伍”,不断提高非公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高非公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为我市非公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二、工作任务按照“全覆盖、强作用、建队伍、创品牌”的要求,发挥全市工商质监和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能作用,重点抓好“小个专”党建工作。(一)党员找出来。各县(市、区)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分)局〔以下简称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在去年工作基础上,充分运用工商质监和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监管巡查的职能优势,继续开展“双找”(“党员找组织,组织找党员”)活动,对“小个专”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地毯式”调查摸底,找出一批未亮明身份或无组织接纳的“口袋党员”、“隐形党员”和远离原组织、长期未参加组织活动的流动党员,认真做到“三个清楚”:即对辖区内“小个专”数量、分布、生产经营状况清楚;对辖区内“小个专”党组织设置情况、党员数量及党组织作用发挥情况清楚;对“小个专”出资人对党建工作的态度和意见清楚。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逐企逐户、详细准确地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台账和党员信息库,并实行动态管理。(二)组织建起来。按照“稳妥有序、灵活创新、讲求实效、全面覆盖”的组建原则和“成熟一个,组建一个,规范一个,巩固一个”的工作要求,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与所在地基层党委、团委密切配合,采取单独建、联合建、依托建、挂靠建等多种形式推动“小个专”党组织、团组织的组建,努力扩大党的组织和团的组织覆盖。对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团员条件成熟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专业市场,督促、指导、帮助其单独建立党组织、团组织;对党员、团员人数不足3名的或暂不具备单独组建条件的,可以专业市场开办单位、专门管理机构或行业组织等单位为主,建立联合党组织、团组织。对没有党员、团员的小微企业和专业市场,积极开展党建、团建宣传工作,为推动建立党组织、团组织积极创造条件。(三)身份亮出来。对摸排出来的“小个专”党员经营户,要求其积极参加“三亮”活动。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及时在党员经营户门店悬挂统一式样的“共产党员经营户”公示牌,小微企业和专业市场党组织也要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统一标识,使其做到亮牌经营。个体业主、小微企业出资人、专业市场投资人及其员工(以下统称“从业人员”)中的共产党员都要佩戴党徽和党员服务卡,注明党员信息,亮明身份。促使党员经营户和党员从业人员带头守法经营、诚信经营,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其他经营户和周围群众作出表率。对于不愿意亮明身份的党员经营户和党员从业人员,要采取思想动员促转、组织联系协转、评先评优励转等方法,促其亮明身份,承担义务,发挥作用。(四)职责担起来。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积极引导党员结合自身生产经营范围,亮出岗位、亮出职责,为服务群众提供便利。坚持“按需设岗、因事设岗”的原则,科学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任务,全面推行党员设岗定责制度。引导党员立足自身优势和生产经营实际,通过公开栏、岗位牌、党员服务卡等形式,亮出工作职责,增强责任意识。通过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流动红旗、评选党员业务能手和服务标兵、窗口服务明星等活动载体,积极引导广大党员争做创业的先锋、创新的尖兵、创造的能手,增强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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