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邦集团项目建设有功人员奖励办法(试行)第一条为激励和表彰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项目指集团级重点建设项目,有功人员指在重点建设项目工艺图纸审核、设备设施招标、基建施工、组织调度、竣工验收等做出突出贡献的项目负责人、总调度、技术人员及一线员工。第三条奖项设优秀组织奖和先进个人奖。奖励分物质奖励和荣誉奖励两种。其中,物质奖励以现金奖励为主。第四条重点建设项目已经完工,并按期投产,取得良好效益的,可申报优秀组织奖;优秀组织奖的奖励对象为参与项目建设的公司高层领导,奖励人数不得超过项目组高层领导的三分之二。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降低建设费用,保证项目顺利完成的所有人员,可申报先进个人奖;奖励对象为参与项目建设的中层干部、技术员及一线员工。第五条评审标准1、优秀组织奖(1)项目工期、施工质量、项目技术指标等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项目概预算合理。(2)在组织、协调、实施项目建设过程中,政令畅通,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管理工作十分出色。(3)能充分调动项目组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组织工作量大。均达到上述3条标准的,可申报优秀组织奖。2、先进个人奖(1)积极参与项目建设,发挥了重要的组织协调作用。(2)在图纸审核过程中,提出改进建议和方案,并被采纳,降低成本在10万元以上的。(3)在施工、设备安装等方面有创新、采用新的施工方法,降低费用在5万元以上的。(4)主动加班加点,以厂为家,兢兢业业,工作积极性高。达到以上任意2条标准的,均可申报先进个人奖。第六条奖励申报1、申报时间:每年的11月15日至12月15日2、申报要求(1)申报优秀组织奖应填写《××项目优秀组织奖申报表》及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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