⑨导撇:岛么宵锄张岛饬帝⋯砒匏、⋯作者鼬:确华中师范大学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说明作者签名:≥匏日期:加暌自日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日期:冢琭年/:本学位论文属于保密,在——年解密后适用本授权书。日期:#赆茉拢学趟论文作者完全了解华中师范大学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即:研日期:弧澳暾荚耭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工作所取得的研究成果。除文中已经标明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包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对本文的研究做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本声明的法律结果由本人承担。究生在校攻读学位期间论文工作的知识产权单位属华中师范大学;学校有权保留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电子版,允许学位论文被查阅和借阅;学校可以公布学位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可以允许采用影印、缩印或其它复制手段保存、汇编学位论文。C艿难宦畚脑诮饷芎笞袷卮斯娑非保密论文注释:本学位论文不属于保密范围,适用本授权书。本人已经认真阅读“咝Q宦畚娜氖菘夥⒉颊鲁獭保饨ū救说学位论文提交“咝Q宦畚娜氖菘中全文发布,并可按“章程械规定享受相关权益。回意鹞奈战缓蠼螅坏┳荒玺;日三生发查日期:扣吖年俊硕士学位论文’·
⑧内容摘要作为一种与传统的以单纯补偿性为特征的民事赔偿迥异的赔偿模式,惩罚性损害赔偿因其具有特殊的补偿性、严厉的惩罚性、高度的威慑性和强烈的激励性而逐渐被法律制定者所重视,并在相关的反垄断损害赔偿立法实践中被引入。反垄断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不仅有力地惩罚和威慑了非法垄断行为,而且极大地提高了私人提起反垄断诉讼的积极性,最终促进了反垄断法充分而有效地实施。基于此,美国基于自己特有的国情推行了以绝对三倍为特征的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我国台湾地区则在立法中规定了以酌定三倍为特征的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这些制度均在不同程度上推动了反垄断法的有效实施。然而,以日本为代表的许多大陆法系国家,基于该法系传统民事责任所具有的单纯补偿性传统的考虑,推行以单倍赔偿为特征的实际损害赔偿制度。尽管如此,为保证反垄断法的良好实施,这些国家也纷纷采取相应的替代性措施来克服实际损害赔偿制度所具有的“威慑不足汀爸捶ú蛔恪的弊端,但总体上看,效果仍不尽如人意。就我国现行的反垄断损害赔偿制度而言,其所设置的损害赔偿责任并非惩罚性的,而是补偿性的。可以预见,这种单纯补偿性的损害赔偿制度,由于难以对非法垄断行为者给予强力惩罚和威慑,难以为私人提起反垄断诉讼提供内在的利益驱动,最终导致反垄断法的实效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因此,我们必须顺应国际上反垄断损害赔偿制度发展的趋势,对我国反垄断法中的民事责任制度进行完善,变单纯的补偿性为惩罚性,才能有效地推进我国反垄断法的实施。本文除导论和结语之外,共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是对反垄断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的一般法律理论进行细致地分析与探讨。首先,对反垄断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的含义与特征进行了具体分析。其次,对反垄断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的理论基石进行了深入探讨,包括社会利益本位理论和实质正义理论。最后,对反垄断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的法律功能进行了细致探讨,具体包括补偿受害者、惩罚侵害者、威慑侵害者和激励私人实施反垄断法等多重功能。第二部分,主要是对国际上现行反垄断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模式进行了比较分析。首先,对美国的绝对三倍损害赔偿模式进行了分析和探讨。其次,对我国台湾地区的酌定三倍损害赔偿模式进行了分析和探讨。再次,对以日本为代表的相关国家的实际损害赔偿模式进行了具体探讨。在前述探讨过程中,本部分对相关硕士学位论文\海海甋
⑨立法模式进行了法律评价,力求找出其优点和缺点,以资作为构建我国反垄断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的有益启示。第三部分,主要是对我国反垄断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的构建进行具体而深入地探讨。首先,从损害赔偿的性质、权利义务主体、赔偿数额、归责原则等方面具体分析了我国现行反垄断法在损害赔偿制度规定上所存在的众多缺陷。其次,从赔偿模式的选择、赔偿数额的计算、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权利义务主体规定的完善等方面详细地探讨了构建我国反垄断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的具体立法建议。再次,对我国反垄断惩罚性损害赔偿配套制度的构建进行了具体探讨,主要包括支持起诉制度与集团诉讼制度两个方面。关键词:反垄断法;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硕士学位论文‘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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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录目内容摘要导论一、反垄断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的基本理论反垄断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的含义与特征⋯⋯⋯⋯⋯⋯⋯⋯⋯⋯⋯⋯⋯·反垄断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的理论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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