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回国定居申报常住户口登记办事.doc华侨回办事指南云南省公安厅2018年12月25日一、受理范围 2(一)受理内容 2(二)申请人范围及申请条件 2(三)不予受理的法定情形 2二、设定及办理依据 2(一)设定依据 2(二)办理依据 2三、实施机关 2四、申请要求 3(一)基本要求 3(二)特别要求 3五、数量限制 3六、申请材料 3七、办结时限 4八、收费标准和依据 4九、办理流程 4(一)申请 4(二)初审 4(三)审查、批准决定 4十、办事服务 5(一)咨询 5(二)监督投诉 5(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6一、受理范围(一)受理内容华侨回。(二)申请人范围及申请条件华侨回国定居的,本人或监护人应在《华侨回国定居证》有效期内,向拟定居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三)不予受理的法定情形无二、设定及办理依据(一)设定依据《华侨回国定居办理工作规定》、《云南省华侨回国定居办理工作实施办法》(二)办理依据《云南省华侨回国定居办理工作实施办法》三、实施机关拟落户地公安户政窗口。四、申请要求(一)基本要求无(二)特别要求无五、数量限制无六、申请材料申请材料目录序号材料名称材料形式份数材料来源其他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原件1公安机关颁发(一在定居地派出所直管公共户或社区集体户。(二)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包括以下8类:(房屋所有权证);、交款发票;;;;(不动产权证)复印件;;。2华侨回国定居证原件1省人民政府侨务部门签发3本人或者配偶的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七、办结时限法定办结时限:无。承诺办结时限:当场办结。八、收费标准和依据无。九、办理流程(一)申请窗口受理:持申请材料向拟落户地公安户政窗口申请办理。受理时间:受理机关工作时间。(二)初审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要求的,当场受理。对申请事项不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或符合不予受理情形的,当场向申请人发送不予受理通知书,明确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或不予受理的理由。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将当场申请人发送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三)审查、批准决定办理结果: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要求的,当场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十、办事服务(一)咨询1、咨询方式(1)窗口咨询:县(市、区)公安局户政窗口或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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