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教育的论文摘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衡量一切教育思想和行为的价值标准;创造教育所具有的主体性、能动性和探索精神最能体现全面发展教育思想的内质;创造教育必须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思想为前提和指导,防止扩张的教育功利目的对人的主体性的淹没。关键词:创造教育全面发展教育观功利目的主体性保证和促进人的个性和各种潜能得以自由、全面、充分的发展,是马克思关于建设共产主义社会的一个重要和基本的原则。马克思曾经指出,共产主义是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如果说实现共产主义是我们的最高理想,那么,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则应该是我们社会所奉行的最高原则。我们今天正在进行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是一种共产主义的实践进程。在这一进程中,毫无疑问我们应该始终坚持并不断努力地去实践人的全面发展的原则。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指出:“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各项事业,我们进行的一切工作,既要着眼于人民现实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同时又要着眼于促进人民素质的提高,也就是要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社会的本质要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各项事业的着眼点,当然也应该是我们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着眼点,是我们开展和实施一切教育教学活动的根本目的和出发点。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社会主义教育目的的基本内涵,它的实质是反映教育为什么这样一个根本性的问题。过去,我们在对待这个教育的根本问题上,指导思想是不明确的。自建国以来,在我国社信主义教育目的的研究和论述中,作为一种应然的教育目的,无论是由党和国家以方针政策的形式发布的,还是通过教科书或学术论文等理论形态表述的,一般都是强调坚持教育满足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二者之间的相互联系与统一。但是,这种占主导、主流地位的教育目的观,本质上是一种典型的具有社会本位倾向的一元论教育目的观。这种教育目的观以人与社会的不可分割性和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的一致性为理论前提,以人的发展需要与社会发展需要之间必须而且可能统一与整合,社会发展需要包容着人的发展需要,人的发展需要服务、服从于社会发展需要为论证过程,并最终形成以满足社会发展需要作为社会主义教育的根本目的的结论。这种一元论的教育目的观在理论上是有缺陷的,在对于教育实践的指导方面则容易导致教育行为对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一教育终极目标的忽视和偏离。纠正这种具有社会本位倾向的一元论教育的观理论的片面性以及在教育实践导向方面的偏差,确立科学、完整的社会主义教育目的体系,就必须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与满足社会发展需要同样的一个相对独立的目标指向置于教育目的体系之中,使社会主义教育目的体系的内涵形成满足社会发展需要与满足人的发展需要既相对独立、又相互联系的二元构成。同时,由于现阶段人的发展需要与社会发展需要之间实际存在着的一定的矛盾与冲突,使得我们的教育经常面临着这两种价值目标之间的冲突,以及对这种冲突的控制和调适。然而,当真正需要在这两种价值目标之间作出选择的时候,我们就必须毫不含糊地坚持以满足人的发展需要作为教育的最高或终极的目标。这也就是说,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需要相对于满足社会发展需要来说,它是教育的一种理想性的价值目标,而满足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则是一种现实性、工具性的价值目标,当二者在一定的意义上发生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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