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辅料进货验收制度目的:为了规范采购验收流程,明确验收要求,保证购入的原辅料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产品要求和公司内控要求,特制订以下制度。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采购部、品控部、生产部、财务部、行政部。内容及职责:采购索证管理1、采购部按照产品标准和公司原辅料内控标准到经过供应商评审合格的合格供方处实施采购。2、采购部应向供货单位索取有效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执行标准及其他质量保证证明复印件交质检部存档。供货单位是代理商的,除索取生产单位的资质证明外还应索取代理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的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企业红色公章,每年更新一次。)3、采购部应索取每批产品的合格证明(出厂检验报告、第三方检验报告),随货物一起交送给财务部仓库管理员。检验报告中的检验项目符合《原辅料验收标准》中相应原辅料的规定。首次供货的生产单位,应提供第三方检验报告单,以后每半年索提供一次。第三方检验报告中,应包含企业不能自检的项目。4、进口原辅料必须索取同批次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的《卫生证书》和生产国出具的检验报告。进厂验收及发放使用管理1、财务部仓管员根据采购计划核对货物清单,确认到货的产品名称、规格、数量是否符合采购要求。2、财务部仓库管理员审查随货提供的合格证明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如确认是否有生产单位的资质证明,是否有每批产品的出厂报告和第三方报告,报告是否清晰等。3、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审查合格后,通知品控部抽样检验,同时安排人员准备卸车。4、仓库管理员在卸车前应检查运输车辆是否清洁,是否与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同车运输。检查原辅料外包装是否完好,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要求。外包装应标识的内容包括: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单位名称、地址、电话,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生产许可证编号和QS标志。进口产品应有中文标识。外包装不清洁、破损、标识内容不完整者,拒绝收货,并及时把验收情况报告品控部,由品控部出具不合格品通知单,通知采购部处理。5、卸车过程中要求卸车人员轻拿轻放,避免损坏产品包装。卸下车的原辅料应整齐码放在库房,要求离地隔墙20厘米。6、核对、清点到货的数量,属于定量包装的产品应按1%-5%的比例抽检净含量,做好净含量抽检记录,若平均净含量不足,应按实际净重入库。7、对于批次较多的原辅料应每个批次随意留2个包装供品控员取样。8、卸车完毕后,填写原辅料标识卡,登记原辅料采购入库台帐,挂待检标识牌。9、品控部检验完毕后根据质检部出具的通知或检验报告单的结果,办理入库手续或退货手续。检验合格的原辅料挂检验合格标识牌,生产部可以使用;检验不合格的原辅料挂不合格品标识牌,不得用于生产;检验不合格但降级处理的原辅料,按照品控部指明的使用要求使用。10、原辅料的使用应严格执行先进先出原则,出库时应及时登记出库台帐,详细记录原辅料的产品名称、生产单位、产品批号,出库数量,用途等信息。11、生产部对每个品项的原、辅料设置安全库存量和库存原料保质期预警期限,原料库管理员及时报告达到安全库存量的原料名称、数量至主管,便于主管制定采购计划。,每月盘点一次库存,对达到保质期预警期限的原料进行预警,上报至采购部主管。原辅料进厂检验管理1、品控部品控员接到仓库管理员取样的通知后,应及时取样检验。先向仓管员索要产品合格证明,然后核对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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