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汽车买卖合同纠纷篇一:汽车买卖合同纠纷民事起诉状民事起诉状原告:XXX,男,汉族,XXX年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XXX。职业:XXXX,电话:**********,住址:XXXX号。被告:天津XXX有限公司,注册号:XXXX 电话:XXXX,住址:XXX号。法定代表人:XXX。诉讼请求: 1、原告将所购汽车返还被告,被告向原告退还购车款或为原告更换同款、同价、全新完好车一辆; 2、被告赔偿原告与购车款等额的赔偿金人民币XXXXX元; 3、被告赔偿原告车辆购置税等其他损失总计人民币XXX元; 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方承担。事实理由: 20XXX年X月XX日,原告从被告处以无任何折扣的新车价格。购得XXXX型家用轿车一辆,用于家庭生活需要。在原告购买该车时。被告未向其告知该车曾于XXXX年X月XXX日有过维修登记记录,且未告知该车属于库存清库车辆,并且被告向原告虚假承诺购车将享受被告提供的购车补贴。由于被告的以上欺诈行为,导致原告错误作出买车的意思表示,支付购车款后缴纳车辆购置税并取得机动车行驶证。在该车的使用过程中,因不断出现怠速不稳、抖动,熄火等故障。篇二:汽车买卖合同纠纷的证据目录证据目录篇三:北京合同纠纷律师原江介绍如何避免汽车买卖合同纠纷北京合同纠纷律师介绍如何避免汽车买卖合同纠纷随着我们也随着提高,现在在我们普通家庭买车已经是一件很普遍的事了。在我们的身边也经常会出现跟汽车有关的法律争议问题。比如发生交通事故后的保险理赔、汽车买卖合同的争议问题等等,很多有车一族再碰到汽车合同纠纷的时候经常是一头雾水。北京合同纠纷律师原江律师接下来将通过一起案件分析来介绍一下如何避免汽车买卖合同纠纷,希望对您有多帮助! 20XX年2月28日,张美莉从上海合力华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合力华通公司)购买上海通用雪佛兰景程轿车一辆,价格138000元,双方签有《汽车销售合同》。该合同第七条约定:“卖方保证买方所购车辆为新车,在交付之前已作了必要的检验和清洁,车辆路程表的公里数为18公里且符合卖方提供给买方的随车交付文件中所列的各项规格和指标”。合同签订当日,张美莉向合力华通公司交付了购车款138000元,同时支付了车辆购置税、保险费等。同日,合力华通公司将雪佛兰景程轿车一辆交付张美莉,张美莉为该车办理了机动车登记手续。20XX年5月13日,张美莉在将车辆送合力华通公司保养时,发现该车曾于20XX年1月17日进行过维修。经核实,合力华通公司表示张美莉所购车辆确曾在运输途中造成划伤,于20XX年1月17日进行过维修,维修项目包括右前叶子板喷漆、右前门喷漆、右后叶子板喷漆、右前门钣金、油箱门及前叶子板灯总成等。为此,张美莉与合力华通公司多次协商未果,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合力华通公司赔偿损失。案件分析: 争议焦点一:张美莉是否为消费者购车行为是否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可以确定消费者是为生活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主体。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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