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屏购销合同篇一:电子屏采购安装合同书 LED电子屏采购安装合同书甲方:阜阳市颍泉区卓越广告经营部乙方:阜阳市金禾广告工程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等、自愿、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一、租赁项目概况 1、名称:LED电子屏。 2、地点:甲方指定。 3、内容:室内全彩LED电子屏制作安装(含电脑)。 4、规格:宽米,高米。 5、数量:12块。二、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规格,单元板使用强力牌,驱动使用仰邦或灵星雨,制作安装要平整美观并达到合格。三、制作安装工期工期40天,自20XX年12月10日至20XX年01月20日,或甲方另行安排。四、此电子屏最终产权归阜阳市金禾广告工程有限公司所有。五、总款:壹佰零捌万元整,¥元。(单价:玖万元整/每块)。七、质保:整屏质保二年。八、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总款的30%预付款,即:叁拾贰万肆仟元整(元);电子屏制作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甲方再向乙方支付柒拾伍万陆仟元整(元)。九、双方的义务(一)甲方的义务 1、提供制作安装必需场地、道路、水源、电源。 2、协调市容、城管、周边居民干扰。 3、按期付款(以款到乙方帐户为准)。(二)乙方的义务 1、具有LED电子屏制作安装资质。 2、对制作期间和电子屏使用期限内的安全与质量负责。 3、听从甲方指派现场人员合理的监督,并提供与本电子屏有关的资料。 4、免费为甲方提供2年的维护安检服务。十一、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如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付诸法律,双方同意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阜阳市颍泉区卓越广告经营部乙方:阜阳市金禾广告工程有限公司代理人: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篇二:电子屏采购合同电子屏采购合同购买方(甲方):出卖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电子屏采购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供货概况 2、供货质量: (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二、合同总价合同总价:大写(人民币)柒拾壹万俩千元整;三、付款方式货到一次性付款四、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需在安装前说明相关的施工内容,进行技术交底。 2、指派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乙方供货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指派代表合理的管理。五、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生产企业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及相关的手续。其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并随货附带产品合格证、化验报告等手续。 2、乙方负责将货物运送至约定地点,承担相应运输、保管、装卸费用,并在货物交付给甲方前承担风险责任,如乙方提供的货物包装、产品规格质量及安装不符合要求,或因乙方产品内在质量问题,引发甲方生产或质量事故,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赔偿甲方为此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的费用、必要的律师费、罚款等),此责任不因甲方已进行质量监测而免除。六、违约责任 1、甲方按规定时间及方式向乙方付款。如未按规定时间付款,每延期一天,则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5‰违约金。 2、所供材料的品种、规格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退、换,由于上述原因延误交货时间,每延期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果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则乙方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违约金。七、免责条款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八、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由合同签订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持1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效力。甲方:乙方:(单位盖章)(单位盖章)开户行:开户行账号: 年月日年月日篇三:LED显示屏购销合同 LED显示屏购销合同甲方:北京凯之航科技有限公司乙方:北京平和茂盛商贸有限公司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购买乙方销售的LED电子显示屏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共同遵守。第二条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付清全款后出货。账户名称:北京平和茂盛商贸有限公司;账号:11001018700053030636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朝阳支行第三条交货方式与发运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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