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猫商城运作流程及调研报告
天猫商城是一个综合性购物网站。淘宝网全新打造的B2C。其整合数千家品牌商、生产商,为商家和消费者之间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提供100%品质保证的商品,7天无理由退货的售后服务,以及购物积分返现等优质服务。自2011年6月淘宝将淘宝商城拆分以来,天猫商城在自己的道路上取得了一定成绩。天猫商城2011年交易规模已达1000亿元人民币,。迄今为止,天猫已经拥有4亿多买家,5万多家商户,7万多个品牌。
《天猫2013年度招商标准》
天猫2013年新招商标准预计于2012年10月29日起开始执行,具体时间与招商报名于开放信息为准
第一章入驻须知
第一条天猫暂未授权任何机构进行代理招商服务,入驻申请流程及相关的收费说明均以官方招商页面为准。
第二条天猫有权根据包括但不仅限于品牌需求、公司经营状况、服务水平等其他因素退回客户申请;同时天猫有权在申请入驻及后续经营阶段要求客户提供其他资质;天猫将结合各行业发展动态、国家相关规定及消费者购买需求,不定期更新招商标准。
第三条请务必确保您申请入驻及后续经营阶段提供的相关资质的真实性(若您提供的相关资质为第三方提供,如商标注册证、授权书等,请务必先行核实文件的真实有效性),一旦发现虚假资质,您的公司将被列入非诚信客户名单,天猫将不再与您进行合作;
第四条天猫暂不接受个体工商户的入驻申请,亦不接受非中国大陆企业的入驻申请;
第五条天猫暂不接受未取得国家商标总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或商标受理通知书的品牌开店申请(部分类目的进口商品除外),亦不接受纯图形类商标的入驻申请;
第二章天猫店铺类型及相关要求
第六条旗舰店,商家以自有品牌(商标为R或TM状态),或由权利人排他性授权,入驻天猫开设的店铺。
(一) 旗舰店,可以有以下几种情形:
经营一个自有品牌商品的旗舰店;
经营多个自有品牌商品且各品牌归同一实际控制人;
卖场型品牌(服务类商标)所有者开设的旗舰店;
其中2、3两种类型旗舰店仅限天猫主动邀请入驻。
(二) 开店主体必须是品牌(商标)权利人或持有权利人出具的开设天猫旗舰店排他性授权文件的企业;
第七条专卖店,商家持他人品牌(商标为R或TM状态)授权文件在天猫开设的店铺。
(一) 专卖店有以下几种情形:
经营一个授权销售品牌商品的专卖店;
经营多个授权销售品牌的商品且各品牌归同一实际控制人的专卖店;
其中第2点专卖店仅限天猫主动邀请入驻。
(二) 品牌(商标)权利人出具的授权文件除个别类目不得有地域限制,且授权有效期不得早于2013年12月31日;
第八条专营店,经营天猫同一经营大类下两个及以上他人或自有品牌(商标为R或TM状态)商品的店铺。一个招商大类下专营店只能申请一家。
第三章天猫申请入驻资质标准
第九条天猫申请入驻资质标准详见《天猫2013年度招商资质细则》
第四章开店入驻限制
第十条品牌入驻限制,
(一) 与淘宝(包括但不限于淘宝网、天猫、一淘等)已有的品牌、频道、业务、类目等相同或近似;
(二) 以“网”、“网货”结尾的品牌;
(三) 包含行业名称或通用名称的品牌;
(四) 包含知名人士、地名的品牌;
(五) 与知名品牌相同或近似的品牌。
第十一条店铺跨类目经营限制,
(一) 旗舰店、专卖店,
持有商标注册证的品牌,可以申请其商标注册证上核定使用商品所包含的一级类目;
持有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品牌,不允许跨天猫经营大类。同一大类下可根据相应的商标注册受理通知书申请天猫一级类目;
(二) 专营店,不允许跨天猫经营大类。
(三) 部分特殊商品允许跨大类经营,详细请参考《天猫允许跨类目经营的商品列表》;
天猫经营大类,详细请参考《天猫经营大类一览表》;
第十二条同一主体开多家天猫店铺限制,
(一) 入驻时天猫已有店铺经营三个月以上,且符合试运营的考核标准;
(二) 产品重合度:要求店铺间经营的品牌及商品不得重复;
(三) 一个经营大类下专营店只能申请一家;
第十三条同一主体重新入驻天猫限制,
(一) 严重违规、资质造假被天猫清退的,永久限制入驻;
(二) 商家一自然年内主动退出2次,6个月内限制入驻;
第十四条续签限制,
须在2012年12月20日下午18时之前完成续签申请的提交,2012年12月26日下午18时之前完成年费的缴纳及保证金的冻结,如果上一年及下一年资费及资料未补足,天猫将在2012年12月31日监管店铺并清退出天猫。
第五章天猫保证金/年费/费率标准
第十五条保证金:
商家在天猫经营必须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主要用于保证商家按照天猫的规则进行经营,并且在商家有违规行为时根据《天猫服务协议》及相关规则规定用于向天猫及消费者
天猫商城入住方案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