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动合同后不上班篇一:工作十年以上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十年以上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20XX年04月11日10:48法邦何力律师访谈我要评论(5) 本期介绍:近日,李老先生遇到了一件烦心事。面对媒体的采访,他吐露了心声:1997年我在某企业当临时工,14年了一直在车间干活直至今年被辞退。偶然听说在一单位干活超过十年,单位就应给些补偿。我曾去询问但没人愿告诉我,申请了劳动仲裁,但单位领导不给出证明,我又没有其他证据能证明我此前在那工作过,真不知如何才好。为此,法邦就友关心的一些问题采访了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的何力律师。法邦:何力律师您好!首先,欢迎您做客法邦。在我们的访谈正式开始之前,先跟大家打声招呼吧。大家好,我是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的何力律师,主要负责劳动人事方面的业务。法邦:我国《劳动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在现实中很多用人单位为了逃避义务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使劳动关系处于一种不明确的状态。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是否意味着不存在劳动关系? 何力劳动关系并非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为前提,而是以事实上的用工关系为前提。如果建立了劳动关系但是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在法律上称之为事实劳动关系,双方仍然需要依法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法邦:据媒体报道,很多劳动者在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时,往往因不理解“无固定期限”的含义而陷入误区,导致自己的权利得不到有效维护。那么,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请何力律师为我们做个简单的介绍。何力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另外,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是“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但是可以通过法定的方式变更、解除的。法邦:不少友提出疑问: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就是终身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能解除吗?对于这些疑问,您能否为大家解答一下。何力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是“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并不意味着不可以被变更甚至被解除,在双方当事人的合意之下当然可以被变更,至于解除,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一样,符合法定情况仍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列举了以下十四种解除的条件: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法邦:工作十年以上未签过书面劳动合同被辞退,劳动者能否提出赔偿诉求?若可以,能获得哪些赔偿? 何力劳动者连续工作十年以上的,符合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条件,此外自用工之日起一年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因此对于这种情况,首先劳动者可以要求用单位支付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但是应当注意的是劳动者追索的时效为一年的问题,目前实务当中仲裁和法院倾向于都以超过时效而予以驳回。其次,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辞退的情形,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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