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及时缴纳物业管理费的通知 尊敬的美加业主: 大家好! 非常感谢广大业主一直以来对美家物业的关注与支持!正是有了大家的支持,才使我们的物业服务品质不断地提升。物业管理费收入是物业公司提高服务的基础和各项开支的来源,是小区治安秩序、环境绿化及卫生、房屋公共设施配套管理的根本保证。 2010年工作已接近尾声,至今仍有部分业主未能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如果物业管理费不能按时缴纳,将会对物业管理服务工作造成严重的影响。同时,严重侵犯了已交费业主的切身利益,为此我们再次郑重提示,根据《美加湖滨新城小区物业管理前期服务协议》,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有义务向物业管理公司按季度在首季第一个月的1-15号交纳物业管理费,逾期未缴纳,从逾期之日起将产生滞纳金。 请拖欠多年物业管理费的业主在2010年12月30日前,将拖欠多年的物业费一并交齐。对逾期不交物业管理费的业主,物业公司将秉公办事,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及《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依法进行追缴拖欠的全额物业费,并从逾期之日起收取滞纳金。为避免给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请您速到物业管理处前台缴纳。 凡属在质保期内的房屋质量问题,将由维保中心负责处理。美加置业工程维保中心电话:027-81347376。我们也将继续协助您与置业公司及施工单位沟通联系,尽快给予解决。请勿将施工单位应承担的质量问题与物业服务工作混淆,更不可以施工质量等问题为借口拒交物业费。 物业管理费应缴金额您可前往物业管理处或致电027-81801370查询,如您平时工作繁忙,也可通过汇款的方式缴纳。公司名称:武汉美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银行账号:3202019309200009660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医科园分理处 物业管理处随时接受业主的监督,持续改进,竭诚为业主服务,谢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祝您及家人在美加生活更愉快! 武汉美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美加湖滨新城管理处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注释人:32666063 提交时间:2011-5-1714:48:50关于缴交物业费的温馨提示 尊敬的各位业主(住户):你们好! 2010年已经过去,过去的一年给我们留下了诸多美好难忘的回忆,也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物业公司工作的理解、支持与配合,现已开始2011年度上半年的物业费收缴工作。为实现物业服务和管理的良性运作,保障我花园小区物业服务运营的有效性和连续性,请尚未缴费的业主尽快到***花园物业服务处缴纳。同时为保障小区物业的正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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