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塘经白云机场至广州北站城际轨道交通项目甲供物资钢轨扣配件采购招标(第三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JW2018-(第三次招标),招标人为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相应工程的项目资本金出资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各占5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轨扣配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项目从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新塘站(不含)引出,经增城开发区、镇龙、中新知识城、竹料,在竹料站与广佛环线接轨,共线引入白云机场,经机场T2站、平步大道,至广州北站(不含),,设增城开发区、荔湖城、镇龙、平岗、佛朗村、马头庄、健康产业城、竹料、机场T3(预留)、机场T1、机场T2、花山、天贵路等13座车站。,项目总工期5年。:详见招标公告附表。:资质、财务、业绩、信誉和其他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公告附表。,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投标;(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8)投标人被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且在限制期内。投标物资被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且在限制期内(以投标截止日在“中国铁路95306”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19)被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且在公布期限内(以投标截止日在国家铁路局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20)在近三年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请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标报名(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应先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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