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南通市委 团通委发〔2016〕45号关于开展2016年全市青年志愿者行动评选表彰的通知各县(市)区团委、局(公司)团(工)委、各大中专院校团委、直属单位团组织:为深入贯彻系列讲话精神,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志愿者服务,服务和谐社会建设,为进一步推动全市青年志愿服务事业广泛深入发展,在全社会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激励更多团员青年参与到志愿服务中来,共青团南通市委决定开展2016年度全市青年志愿者行动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项设置本次评选表彰设个人奖、组织奖、项目奖。具体奖项是:南通市优秀青年志愿者85名、南通市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奖25个、南通市十佳志愿服务项目、南通市优秀志愿服务项目30个。二、评选标准本次评选表彰参评范围为2016年全市各地、各单位志愿者组织开展志愿服务中涌现出的优秀青年志愿者个人、组织和项目,特别是在实施“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参与江海博览会等重大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组织和项目。1、“南通市优秀青年志愿者”参评对象:长期坚持开展志愿服务的青年志愿者。参评基本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2)积极践行志愿精神,在服务中能够做到积极主动、尽心尽职,优质地完成各项任务,并得到良好评价。(3)志愿服务业绩突出,服务时间累计达50小时以上,且在“志愿者打卡器”平台上注册。(4)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2、“南通市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参评对象: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青年志愿者组织和在志愿服务重点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团组织。参评基本条件:(1)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成效突出,在本地、本系统具有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和社会影响力。(2)具有良好的志愿服务理念,组织的管理和运行良好,吸引力和凝聚力较强。(3)组织成立2年以上,志愿者队伍在50人以上且相对稳定。(4)推广使用“志愿者打卡器”软件开展志愿服务成效明显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3、“南通市优秀志愿服务项目”参评对象:在相关服务领域取得显著成效并具有可推广价值的志愿服务项目。参评基本条件:(1)项目成效显著、有创意、可评估、可持续。(2)具有健全的组织体系和规范的管理制度。(3)实施时间2年以上,参与人数不少于30人(具有特殊导向作用的服务项目可适当放宽)。(4)推广使用“志愿者打卡器”软件记录服务且成效明显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三、评选步骤(一)申报:各地、各单位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志愿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发动符合参评条件的个人、组织和项目进行申报。(二)推荐:各申报单位积极统计、汇总本地(系统)的申报情况,对相关情况进行审查和复核,各单位原则上可推荐1个“南通市优秀青年志愿者”、“南通市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南通市优秀志愿服务项目”,根据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确定推荐对象,务必于2017年1月6日前,将各类推荐表加盖公章后报送南通团市委志愿者工作部,同时报送电子版。地址:南通世纪大道6号1306室;邮编226018;联系人:蒋莉;电话:85215975;邮箱:nttswzgb@。(三)评选:1、成立评委会(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团市委志愿者工作部),2、评选分两个阶段进行:一是初评,评委会从候选名单中评选出优秀青年志愿者85名,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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