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崇州市王场镇五福中街水沟污染调查处理情况的回复市局应急与信访处:2014年3月13日,我局接到贵处转来网民在人民网地方留言板向崇州市市委书记留言,反映“崇州市王场镇五福街中段一水沟水质遭到污染”(编号:078)的信访件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派环境监察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干斌(执法证号:川A13100039)、张兆(执法证号:川A13100045)会同王场镇政府工作人员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经查,投诉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汇报如下:一、调查情况投诉反映的沟渠是崇州市王场镇五福街中段一条雨水沟,造成沟渠污染的是水沟上游一蔬菜合作社。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合作社两名工人在池内清洗蘑菇,有少量白色污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经调查询问,白色污水为工人在清洗蘑菇时加入食品添加剂所致。二、处理情况针对上述调查情况,我局依法责令该合作社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封堵排污口,对雨水沟进行清掏,洗菜废水经处理后排入乡镇污水管网。同时,请王场镇政府加强对农土产品加工作坊的监督管理。目前,该合作社正在进行排污口封堵和雨水沟清理。处理完毕后,我局及时联系了投诉人,投诉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力度,确保周边群众拥有良好的生活环境。崇州市环境保护局201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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