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文件
三府法发〔2015〕2 号
三台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关于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情况通报
县级各执法部门:
为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根
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的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县行政处罚实施工作,提高行
政执法水平。县法制办牵头组织对我县行政执法单位行政处罚案
件进行了集中评查,评查组由县人大、检察院、法院、法制办、
政府法律顾问组成,于 2015 年 1 月 26 日至 2 月 2 日开展全县行
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
本次共评查了 73 卷行政处罚案件,其中优秀案卷 20 卷。分
别为:县工商局 2 卷《绵工商三行处字(2014)第 086 号》、《绵
-1-
工商三行处字(2014)第 012 号》、县卫生局 1 卷《三卫放罚(2014)
1 号》、县发改局 5 件《2014 年三价监卷号(1、2、3、4、5)
号》、文广新局 5 件《(绵三)文罚字(2014)第 2、3、4、7、
10 号》、县城管执法局 1 件《三城行决字(2014)224 号》、县
食药局 1 件《(三)食药监药行罚(2014)12 号》、县地税局 2
件《三地税稽处(2013)6 号》、《三地税稽建(2013)4 号》、
县国税局 3 件《三国税稽罚(2014)2 号》、《三国税稽罚(2014)
3 号》、三国税稽罚(2014)13》。
一、评查工作总体情况
通过此次案卷评查,可以看出三台县行政执法工作有了很大
的进步,行政执法水平有所提高。行政处罚案卷总体情况良好。
大部分行政处罚案件符合行政处罚法的要求,做到了认定事实清
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罚内容适当。基本
符合《四川省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卷评查标准》的规定。
主要体现在:
1、行政执法责任主体明确。询问、调查过程均是二人以上
执法人员亮证执法。大多数单位高度重视对证据的收集工作,收
集的证据较为全面,收集证据的方式较为规范;基本做到了事实
清楚,证据确凿。
2、行政执法程序基本合法。多数单位进一步完善了立案、
审批、告知等程序,改变了以往案卷简单化的状况,重实体轻程
序现象大大减少,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能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
-2-
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享有的陈述、申辩
等权利,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能及时送达当事人。
3、实体处罚适当。多数单位在进行行政处罚时能根据违法
行为的轻重、危害后果的大小等情形,并根据各自上级主管部门
规定的自由裁量标准作出与违法行为相一致的行政处罚。
4、部分单位行政处罚文书制作突破传统的格式化模式,积
极推行“说理式”处罚文书。彰显一定亮点。如县工商局在制作
处罚文书中通过(1)事实说理。围绕违法行为构成要件列举证
据,并对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客观性加以论证,从而推导出
案件违法事实,使阐明的事实具有说服力。(2)法律说理。在
对案情的具体分析中准确地适用法律、解释法律。使当事人明白
自己行为违反了何种法律。(3)自由裁量权说理。详尽解释和
说明自由裁量权,最终确定行政处罚幅度,把法律的规定同当事
人的具体违法事实、情节及后
三台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文件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