矸石山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我矿矸石山安全管理,防范各类矸石山灾害事故和安全利用煤矸石资源,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依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矸石山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煤矿矸石山灾害防范与治理工作指导意见》、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鲁西监察分局《辖区煤矿矸石山监察办法》及国家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规定,制定本办法。一、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健全各项矸石山管理制度,落实业务部门管理责任,使矸石山隐患、灾害处于有效可控状态,实现有效防范事故发生,促进矿井安全生产。 通过积极加大煤矿矸石综合利用力度,采取以减少排放和扩大利用相结合的方法,逐步减少矸石山存量,减少环境污染,最终实现消除矸石山。二、组织领导及分工(一)组织领导为了便于管理和明确责任,矿成立矸石山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 成员:分管副总及调度室、安监处、生产技术科、通风科、工农办、环保中心、地测中心、保卫科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二),及时传递矸石山安全状态信息。,将矸石山灾害防范与治理列入监管、监察的内容,并督察矸石山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完善各项矸石山灾害防范与治理制度,并参与矸石山灾害防范、治理与综合利用的技术研究与开发。。,并负责制定取矸作业灾害防范操作规程,落实矿或上级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治理与综合利用的技术研究与开发,并建立健全灾害治理与综合利用档案制度。、灾害防范、治理等方面的地质测量工作,为管理决策或制定方案、设计提供可靠的数据。、崩塌等突发灾害防治期间实施安全警戒工作。、堆存期间隐患的排查、防范、治理工作,并建立健全矸石山隐患排查制度和矸石山灾害事故报告制度。三、一般规定各相关单位主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本单位的管理职责,制定相关制度,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严格按照制度进行管理。为了保障矸石山灾害防范治理费用的投入,其费用应列入矿生产安全费用。各单位相关负责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办法中的规定执行。对于违反规定或未履行应尽职责的应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矸石山隐患排查制度(一)矸石隐患排查纳入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进行管理,并严格按照其内容执行。(二)矸石山隐患排查的业务职能部门是生产技术科、通风科和地测中心,基层负责单位是运搬工区。(三)运搬工区每星期至少组织一次矸石山隐患排查,并组织班组、车间班班进行排查,对排查出C级及以上的事故隐患及时报业务主管部门确认,并及时制定措施进行监控治理。(四)运搬工区及业务职能部门在日常安全检查的基础上,每旬组织一次矸石山的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与确认,除特殊重大事故隐患必须立即上报处理外,每月按级别和类别于16日前报日常管理考核办公室汇总,在矿组织召开的全矿范围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会上,对上报的事故隐患进行认真分析、分级和确认,并按要求上报集团公司:A、B级事故隐患上报集团公司,事故隐患在未彻底整改前,必须每月都报,直至事故隐患整改完成。C级事故隐患每月报安全监察部门备案,直至事故隐患消除为止。(五)矸石山事故隐患的重点排查内容。(表、责任单位、负责人)矸石山自燃。矸石山堆积坡度大于42°。矸石山存在大范围危岩,有滑坡、崩塌现象。矸石山绞车道大于25°。矸石山没有警戒区域、醒目警戒标志。矸石山警戒距离达不到安全要求。矸石山警戒区域内有私建建筑、居民房。向矸石山倾到大于70℃的物料和易燃物。矸石山未经批准或没有措施进行施工、开挖等。五、矸石山灾害事故报告制度(一)为规范各类矸石山灾害事故报告制度,保证灾害事故信息反馈渠道的畅通,使灾害事故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所称的灾害事故是指:矸石山自燃、崩塌、大面积滑坡等。(三)运搬工区、矿业务职能部门、矸石山承包人,都有责任将灾害事故上报矿调度部门的责任。(四)矿属各单位、职能部门应根据矸石山隐患排查制度要求以日常检查和定期排查相结合的形式对矸石进行隐患排查,避免灾害事故的发生。(五)矿业务职能部门应制订矸石山灾害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六)灾害事故报告程序:运搬工区、矿业务职能部门、矸石山承包人――矿调度室――兖州煤业公司、济东矿区救护中队、地(县)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七)矿调度室在接到矸石山灾害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矸石山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各单位应迅速做出反应、高效运转,在紧急处置的同时,应按规定时限和程序及时向上级部门和当地
矸石山管理办法(修改)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