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核保核赔师资格考试实施方案
为持续贯彻公司“专家治司、技能制胜”人才发展战略,打造业务精湛、素质优秀的核保核赔专业人才队伍,巩固和提高公司专业技术优势,总公司将在2011年继续组织核保核赔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为“双核考试”)。为加强对该项目的组织与管理,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一)坚持高标准定位,严要求考量
本年度双核考试是首批三年连考计划的最后一年。根据公司人才战略的要求,双核考试继续坚持高标准起点,定位为对双核各专业领域高精尖人才的选拔性考试,按照公平公正、严肃考纪的要求组织考试与评价结果。
(二)坚持统一性管理,分层级负责
双核考试由总公司教育培训部统一组织与管理。总公司负责统一制订考试方案及大纲,开发和提供培训资源,建设和审定题库,协调和监督考场,组织阅卷和反馈成绩。教育培训部牵头,专家工作组协调,相关产品线和理赔部协作,共同完成。各分公司按照总公司总体要求和步骤抓好落实。
(三)坚持以考促学习,培训求实效
总公司及时提供考试大纲和相关培训资源,各分公司应加强日常培训和考前辅导,确保核保核赔岗位人员的学习时间和培训质量。在培训组织和管理中,逢训必考,逢考必严,以考促学,讲求实效。
二、考试人员范围
(一)2011年度参考人员范围
参考人员包括省地两级产品线部门、再保险部、理赔部门(理赔管理部、理赔中心、核损核赔中心)以及区县支公司从事承保、理赔相关岗位的总公司版本劳动合同工、地方版本劳动合同工及劳务派遣用工。原则上,省地两级分公司产品线部门、再保险部、理赔部门的所有岗位人员必须参加相应级别考试,区县支公司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自愿参加考试。
(二)核保核赔师考试报名资格条件
职务
人员范围
用工形式
学历
资格条件
助理级核保/核赔师
省、地、县三级机构各类岗位
总公司版、地方版劳动合同工和劳务派遣用工
中专
承保专业工作年限满11年,在人保系统工作满5年,可报考助理核保师;中专学历不得报考助理核赔师
大专
承保、理赔专业工作年限满9年,在人保系统工作满2年
本科
承保、理赔专业工作年限满4年,在人保系统工作满1年
硕士以上
承保、理赔专业工作年限满3年,在人保系统工作满1年
中级核保/核赔师
省、地、县三级机构各类岗位
总公司版、地方版劳动合同工和劳务派遣用工
中专
承保专业工作年限满13年,在人保系统工作满8年,可报考中级核保师;中专学历不得报考中级核赔师
大专
承保、理赔专业工作年限满11年,在人保系统工作满3年
本科
承保、理赔专业工作年限满6年,在人保系统工作满2年
硕士以上
承保、理赔专业工作年限满5年,在人保系统工作满1年
高级核保/核赔师
省、地、县三级机构各类岗位
总公司版、地方版劳动合同工和劳务派遣用工
中专
不得报考
大专
承保、理赔专业工作年限满13年,在人保系统工作满5年
本科
承保、理赔专业工作年限满8年,在人保系统工作满3年
硕士以上
承保、理赔专业工作年限满7年,在人保系统工作满2年
(三)专业工作年限认定
1、专业工作年限界定
承保专业工作年限指在产品线部门从事业务管理、销售管理和核保工作年限,以及在再保险部从事分保业务管理的工作年限。2003年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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