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山西煤炭资源收益分配问题
作者简介:乔思远(1990―),男,汉族,山西太原,山西大学法学院在读研究生,研究方向:经济法。
摘要:我国矿产资源收益分配问题的出现,根本原因在于我国现行体制只注重国家的矿产资源管理者身份,而忽视了国家的矿产资源所有者身份;只注重国家的行政管理职能,而忽视了国家的民事收益职能;只注重国家的矿产资源收入二次分配,而忽视了国家的矿产资源收入初次分配。其治本之道,就是要从改革矿产资源有偿取得制度出发,健全矿产资源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矿产资源收益分配体制。
关键词:山西;煤炭;矿产资源;收益分配
如今,我国矿产资源收益分配问题已成为公众关注的热点之一,而山西作为我国的煤炭大省,煤炭资源收益分配问题一直充斥着大众的视野,如屡屡曝光的山西煤老板的奢侈生活和炫富现象,十八大以来山西塌方式腐败与煤炭利益链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等等。收益分配集中反映了在中国社会现代转型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问题,对其进行必要的探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山西之长在于煤。煤炭是山西省最大的优势矿产资源,然而有数据显示,,资源税、,%(资源税费没有剔除非煤资源比例)。这一收益分配比例与山西煤炭大省的地位极不相称,如此不合理的矿产资源收益分配体制不得不让我们深思其背后的问题。
2013年底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文件中指出,我国要实行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山西省作为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承担着为我国矿产资源体制改革提供示范的先锋作用,而本文通过对山西煤炭资源收益分配问题的研究,在为山西实现转型跨越发展的同时,也为国家深化改革矿产资源收益分配体制提供借鉴。
一、山西煤炭资源收益分配现存问题
我国矿产资源收益分配领域暴露出的问题比比皆是,例如资源所有者收益分配比例过低,资源价格上涨的收入绝大部分归投资者所有,资源所在地居民收益被严重忽视;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偏低,税费征收管理不完善,制度实施存在严重问题①;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尚未建立,影响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资源配置过程中,权力寻租现象普遍存在,政治生态环境恶化,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等。
当前资源领域所面临的一系列问题主要是由收益分配引起的,而收益分配中最大的问题是――政府矿产资源税费替代了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者收益。具体地说,我国现行体制只注重国家的矿产资源管理者身份,而忽视了国家的矿产资源所有者身份;只注重国家的行政管理职能,而忽视了国家的民事收益职能;只注重国家的矿产资源收入二次分配,而忽视了国家的矿产资源收入初次分配。②
这种分配体制使得国家作为矿产资源所有者和政府作为矿产资源管理者的收入存在严重混淆,忽略了国家作为矿产资源所有者的国家收入初次分配权,直接进入了以税费形式进行的国家参与国民收入的二次分配,结果便是国家作为矿产资源所有者的身份及其收益没有实现。2013年对《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所做的进一步说明中也提到,解决“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所有权人不到位,所有权人权益不落实”问题,“总的思路是按照所有者和管理者分开和一件事由一个部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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