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国家发展面临的挑战及对我国的启示【摘要】欧洲福利国家“从摇篮到坟墓”社会福利体系曾令欧洲人引以为傲。福利制度通过采取各种措施来满足社会成员的需求、缩小贫富差距,承担了保护国民和稳定社会的功能。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特别是在当今全球化浪潮的冲击下,福利国家面临着各方面的挑战。本文借鉴福利国家的经验和教训,对我国的社会保障提出建议。【关键词】福利国家;发展历程;挑战;启示欧洲福利国家长期以来追求高福利,比如在挪威,生孩子不仅免生育费而且有补助,母亲可享受42周全额带薪产假;孩子每年有津贴,一直持续到16岁;实行十年制义务教育,公立大学免费;人死后的丧葬费由国家负担,也就是所谓的“从摇篮到坟墓”。高福利固然好,但背后支撑的却是高税收。欧洲福利国家的个人所得税率普遍很高,在瑞典,一般人的个人所得税率高达30%~50%,高收入者的税率甚至高达70%~80%。自欧洲债务危机爆发以来,福利国家普遍采取了紧缩政策,“勒紧裤腰带”过日子。以福利优渥为特点的希腊在此次债务危机中,削减福利的措施受到民众的强烈抗议。在全球化背景下,欧洲福利国家普遍存在着财政赤字增大、失业严重、经济竞争力低下等问题。为了应对挑战,福利国家纷纷进行了不同程度的福利制度改革,通过削减社会福利开支,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福利国家为高福利所累,是多年来实施福利制度的积弊所致。一、福利国家的发展历程(一)起源在人类社会早期,家庭是社会成员互助的核心和基础,人类生活围绕家庭展开,因而家庭是福利的主要来源。但家庭的保护能力毕竟是有限的,因此随着社会分工的出现和专业化的发展,宗教、社区等社会组织也开始承担起为社会成员提供互助互济的角色。后来,政府进入社会领域,承担起一部分社会福利的责任,如英国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于1601年颁布了第一部有关济贫的法律——《伊丽莎白济贫法》。该法律让那些没有劳动能力的人得到救济,给有劳动能力的人提供劳动场所,对较富裕的地区征收济贫税,以满足贫困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它的颁布有着深远的意义,体现了福利的朦胧思路,后来成为英国公共福利政策的基石。(二)发端福利国家真正开始于19世纪80年代的德国。德国新历史学派认为国家应该针对市场中出现的贫困、失业严重、劳资矛盾突出等问题采取措施进行干预,从而发挥国家和政府的社会功能。这种观点被当时的德国政府所采纳,并在1883年颁布了《疾病社会保险法》,标志着社会保险制度和福利国家制度的建立。随后的几年间,德国又以立法形式先后建立了疾病保险、工人伤害补偿保险、生育保险和老年残障保险制度。这些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在安定工人生活、维护社会秩序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随后,西方发达国家纷纷效仿。例如,英国于1911年颁布国家保险法,开办了失业保险、疾病保险和老年保险;美国于1935年出台“社会保障法”。社会福利的性质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一是由原来对贫穷人的慈善转变为人们享受福利的权利;二是提供社会福利的主要责任从教会、家庭、社区转移到了国家和政府。(三)发展和成熟 20世纪40至50年代是西方发达国家福利制度迅速发展时期,在这期间,举办社会保险的国家越来越多,社会保险覆盖的范围越来越广,福利待遇水平不断提高,公共福利支出也呈迅速上升趋势。20世纪30年代经济大危机爆发后,自由主义市场理论的主导地位受到动摇。凯恩斯在《就业、信息和货币通论》一书中认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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