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广州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有关税费一览表2009年04月25日广州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有关税费一览表序号税费名称征收的文件依据性质征收部门计税(费)基础及标准1土地使用税粤府[1989]39号税收税务局按每年每平方米:-10元;-8元;-6元;-4元。2耕地占用税粤府[1987]110号税收市财政局按占地用耕地面积3-8元/平方米。3中外合营企业土地使用费穗府[1985]-70元/平方米;按[1987]-56元/年?平方米。4投资方向调节税国务院82号税收税务部门根据投资方向按基建投资的5-30%(外资企业免)。5房产税国发[1986]%。6营业税国务院136号令税收税务部门按商品房销售收入的5%。7印花税[88]国税字第12|税收税务部门按标的金额的万分之3-5。8企业所得税国务院137号令税收税务部门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3%。9教育费附加税国务院90年8月1日决定税收税务部门按营业税税额的2%(外资企业免)。10城市维护建设粤府[1985]46号税收税务部门按营业税税额的7%(外资企业免)。11房屋交易契税穗府函[1993]106号税收市财政局房屋价值全额的6%(侨汇构房减半征收),由买方交纳。12土地增值税国务院令[1993]138号税收税务部门按四级超额累进计征,税率为30-60%(实施细则未颁布)。13房地产增值费粤府[1993]63号|税收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超过基准价部分:商品房20-40%,土地15-60%。14市政建设配套费穗府办[1991]114号事业性市政收费所县以上城市,按基建投资额的5%。15供电用电负荷费事业性供电局项目用电负荷(容量)480-1000元/KVA。16供水管、网补偿费事业性自来水公司项目(小区)日用水量150-900元/立方米17城市基础设施增容费粤府[1985]89号事业性人控办按成建制迁入人口,1万元/人。18排水设施使用费穗府[1986]18号事业性市政收费所按日用水量80%收费,,用户交换。19防洪工程维护费穗府[1990]‰(外资企业减半)。20教育专项资金穗府[1993]64号事业性市教委按营业税税额的4-6%。21教育设施配套费穗府办[1991]944号事业性市教育局按住宅小区总造价的5%。22环境保护费穗府环管字[1993]38号事业性市环保办按建筑物,每栋8000元。23余泥渣土排放费穗府[1990]-2元/立方米。24污水集中处理费穗府[1989]69号事业性市政管理局按排污水量1000元/吨日。25居住小区配套设施费穗府[1988]13号事业性按小区规模,以实物形式提供小区内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行政管理设施。26小区配套缺口统筹资金穗府办[1991]90号事业性市财政局商品房销售收入的5%,外资企业免交。27零星住宅建设配套设施费穗计调[1992]06号事业性市计委综合开发小区外的住宅,按投资总额的2%。28人防建设费穗府[1988]15号事业性市人防办按建筑面积的2%和2000元/平方米计算。29消防设施配套费穗府[1992]124号事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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