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夜规定目的加强夜班值班纪律,提高安全系数,规范夜间值班人员行为。要求检查人员应客观、公正地进行检查,采用不定时夜查,每周不少于3次,每次检查应按排在夜间12点之后。由项目管理人员参于检夜,具体人员由项目经理安排。女管理人员不参于查夜。查夜排班表由项目负责人每月25日下午15:30前发于品质部。查岗必须有记录,记录情况按《查夜记录表》详细填写,并要求被查岗位当值负责人签字。查夜内容检查夜间值班人员当值班工作状态、是否在岗,是否睡觉。检查夜间值班人员着装是否规范。检查夜间值班人员值班登记是否详实。工作程序检查人员应在检查岗位上的登记本上签署姓名和时间,发现不合格项应取得当事人认同并在《查夜记录表》上签字确认。《查夜记录表》于次日交于项目经理签字后存档。项目经理须对夜间查岗情况进行检查,对不履行查岗职责的主管及查岗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追究责任,给予处理。查岗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对值岗人员的要求进行查岗,发现问题应及时制止,如遇当班人员不服从管理,报项目经理按处罚规定进行处罚。查夜人员次日上班打卡时间调整为上午12点正。查夜记录须妥善保存在项目上,由品管部定期抽查。查夜工作于领导审批同意后开始执行。成都三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品管部2014年10月10日()项目查岗记录表管理员:查岗时间:序号岗位着装情况工作状态登记情况其他值班人签字处理结果123456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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