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垵口乡乐山头村昌岭头垦造耕地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SC2017A43一、遂昌县垵口乡人民政府的建设项目遂昌县垵口乡乐山头村昌岭头垦造耕地项目,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立项批准文号为遂政发[2017]42号,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二、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次遂昌县垵口乡乐山头村昌岭头垦造耕地项目工程施工的招标事宜。经同意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三、工程概况:(1)建设地点:遂昌县垵口乡乐山头村;(2)项目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3)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4)工期要求:2018年01月30日前完成;(5)招标控制价:【含不可预见费:】;(6)质量要求:合格;同时应达到《浙江省土地整治垦造水田建设标准(修订)》浙土资办[2014]79号文件、《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实施“旱地改水田”耕地质量提升建设通知》浙土资函[2015]77号文件、《丽水市垦造水田建设与管理规范(试行)》丽土资发[2014]29号文件及《遂昌县农村土地整治实施办法(试行)》遂政发[2015]9号文件相关质量标准要求。另要求水田灌水三天以上不漏水及种植水稻或水生作物两年以上。四、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企业注册地在遂昌县具有房屋建筑、市政公用、水利、公路、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或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三级及以上企业;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房屋建筑、市政公用、水利、公路、矿山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且目前无在建工程或(预)中标工程;3、项目经理与资质证书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4、其他: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六、招标文件索取途径:1、书面不记名索取:2017年6月23日起在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计名购买,每本收取工本费400元人民币。2、2、如需图纸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联系人:华素珠联系电话:0578-8285797七、其他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已有在建或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投标人或项目经理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经理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经理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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