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危险化学品登记表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日期:年月日人员信息第一责任人第二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备注姓名常用手机实验室安全与环保工作小组□有□□周一至周五上课时间□白天□晚上□不定时使用性质□本科生教学□研究生教学□科研具体责任人联系方式安全措施钥匙□单人保管□双人保管□其它□无窗户防护□铝制材料□钢制材料□木质材料□其它□无门防护□防盗门□木门□玻璃门□其它□无监控措施□智能球机□枪机□半球□其它□无各类制度□保管制度□领用制度□使用制度□回收制度□报废制度□巡查制度□其它检查频率□每天□每周□每月□每年□无相关人员安全培训□省机构培训□市机构培训□学校培训通风系统□有□无安全与环保事故应急预案□有□无责任书签订到人□有□无其它(待报废说明等)说明:《四川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与环保管理制度》(校字[2013]115号)第五、七条之规定,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人是第一责任人,实验室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实验室主任是所在单位实验室安全与环保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每间实验室都要指定专人作为安全与环保工作的具体责任人。,所指外加存放保护措施,是指存放在“气瓶柜、气瓶架、气瓶保护带、保险柜、铁皮柜、木柜、玻璃柜、铁桶、木桶、塑料桶”或其它设备中,或者添“无”;类别1-5根据实际选填。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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