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九中关于《对全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意见建议》的意见反馈一、当前我区存在哪些阻碍教育事业跨越发展的思想观念问题(一)教育经费投入方向出现错位。我们办学的主要精力有些顾此失彼,从我们内行人的观察和经历,觉得我们教育的重点放在了高等学校的开办,而把基础教育忽视了,国家大部分的物力和财力几乎用在了高等学校,国家大部分的教育指导性文件也是针对高校的,当然,高等学校对国家的建设起了一个不可低估的贡献,但如果这样,基础教育没有抓好,高等教育不也是空中楼阁,万丈高楼从地起,这个起码知识大家都会口说。当然,重点抓高校,在我国建国初期,是可以理解,那是在解国家建设燃眉之急。可在当前国际形势发展的今天,这样做,是不是在拉住了教育发展的后腿呢。(二)教育行政化。教育行政化,就是教育官化、教育权力化。教育中的一切,不是教育自己说了算,而是教育之外的行政官员说了算,因为他们握有掌管教育资源的权力。学校为了应付上级各项检查,各部门忙于事务性的应酬,没有潜心搞教学。(三)教育管理不内行。全国的教育行政领导都能像魏书生抓盘锦,中国的教育就有救了。遗憾的是,大多的教育管理者不是教育的内行。本来是教师出身的,也因为总是忙于“人事”而难得进一线课堂,一个学校,它姓公还是姓私都无所谓,但一个学校由什么人去领导,用什么样的思想来管理,那结果是大相径庭的。泰兴洋思中学就是公立学校,它由一个三流的农村中学发展成为今天的全国知名学校,它靠什么?它靠的是洋思的校长蔡林森。温总理说:我们现在的教育确实存在许多问题:一是教育行政化的倾向需要改变,最好大学不要设立行政级别;二是让教育家办学,我这里所说的教育家他们可能不是某些专业的专门家,但是他们第一热爱教育,第二懂得教育,第三要站在教育的第一线,不是一时而是终身。如果两、三年一换,那么哪一所学校都不可能办好。二、当前影响教育事业跨越发展的体制机制突出问题是哪些(一)教育、人事、财政等部门的权力边界不清。现在,教育部门在教育改革和发展方面面临着许多尴尬,甚至陷于无钱干活却必须干活,无权管人却又不得不管人的境地。其症结在于,围绕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教育、人事、财政等部门的权力边界不清楚。建议依据法律法规要求,清理规范教育职能相关部门围绕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权力,确认各自的权力边界,明确各自的教育管理职能。1.“归权”,要确保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队伍的统筹管理权。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通过的国家《教育规划纲要》规定:“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资格认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履行中小学教师的招聘录用、职务(职称)评聘、培养培训和考核等管理职能。”可是,不少地方的人事部门,以各种理由干预教育行政部门对中小学教师的招聘、职务(职称)评聘、培养培训和考核等管理职能,甚至直接由各地的人事部门履行这些职责。这是违背中央、国务院《教育规划》的规定的。2.“分权”。如把中小学教师职称的评审权归还给教育部门,并不是说人事部门就不能参与教师职称评审的管理,人事部门可以而且必须从职称结构、职称评审过程的监管等方面,加强对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管理;教师编制的管理,编制部门可以加强对编制的总体管理,但在当地教师队伍编制总量内,应该把教师的调配权交给教育部门;教育经费的使用与管理,教育与财政部门也要进行“分权”,教育(业务)部门要使用好、管理好财政经费,财政(财务)部门要保障预算资金的拨付,要监督好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对中小学校长的任命,应由教育行政部门管理资格认定,需要招聘或任命校长时,应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教育部门或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从具有校长任职资格的人选中选拔任用,等等。(二)教育公共服务改革难。。按照职责分工,本来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应该在人事部门的统筹指导下,具体由教育部门负责。但现在的情况是:不少地方人事部门不仅管决策、管政策,而且直接包办中小学教师职务的具体评审事宜,教育部门成了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看客。这些地方的人事部门之所以这么做,不能不说与中小学教师参加职称评审要收费有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应明确将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费用纳入国家公共财政服务范围,以尽快将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权归还给教育部门。、高考费用纳入公共财政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成果作为高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为此必须加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可是,在考试收费标准长期不得上调,直接影响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的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再者,各省招生考试部门长期依靠收取各种报名费、考试费维持运转,改革高考科目、高校招生录取方式,实施高职、高专注册录取等改革,必然直接影响各省招生考试部门的收费和正常工作,必然影响他们参与、支持高校招生考试改革的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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