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于都—体现中国司法现状.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5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5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5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于都—体现中国司法现状于都—体现中国的司法现状于都法院就是这样司法为民!本案[(2003)于刑初字第66号]自2003年直到现在,一直写信给国家信访局、司法部、高院、江西省委、省政府、省司法厅、省高院、市委、市政府,市中院、县委、县政府、县法院等等,然而得到的是于都县法院执行局的人回复:六十多岁了,不用服法律责任!上级司法部门回复:此案已责成市、县法院尽快处理!信访、政府部门回复:司法独立,按照《信访条例》,我们是不能受理涉诉信访问题的。希望您能找准申诉的路径解决您所反映的问题。此复。附:江西省于都县人民法院于2003年11月25日,作出判决:(2003)于刑初字第66号:刘日成、,由刘明浩承担,限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一个月内付清。本判决双方都没有提出上诉!刘春生即时申请于都县人民法院依法执行。然而,时至今日,刘春生分文未曾收到!刘春生他们找到于都县法院院长、副院长、执行局长、相关负责执行法官。他们却以权谋私,以法谋私!以各种理由,应付了事!刘春生:江西省于都县仙下乡乱石村人。2003年二月,委托其兄刘德华帮助折旧建新房,与邻居刘明浩家引发纠纷。2003年5月31日,刘明浩(时年59岁)跑到施工现场,用砖头、石块专打刘春生两个儿子(刘日成:时年8岁、刘日真:时年5岁)的头部,想至其于死地、使刘春生一家绝后!幸及时抢救,才幸免于难!经于都县人民法院法医鉴定:刘日成为轻伤甲级、刘日真为重伤乙级,在刘春生家人强烈的要求追究刘明浩的刑事、民事责任下,刘明浩于6月4日被逮捕!6月5日,刘明浩的儿子刘金辉和刘成金找到刘春生家人说:将不惜一切代价把刘日真的重伤降改轻伤!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刘春生家要求法院根据当时之情况,预先支付部分医疗费,刘明浩的律师黄道诚也说刘明浩家愿拿部分医疗费,法院却从中做梗!引诱刘明浩家人说:拿不拿都要判刑,判刑后一分都不用拿!执法人员为了个人利益,致使案件草草了结!刘明浩家通过各种渠道,在刘日真脱离危险期后,法院执法人员在得到不菲利益下就将刘日真的重伤乙级篡改为轻伤甲级!然而,刘春生他们一直没有接到过任何通知!还威迫刘春生家不要上告、上访!在没有付分文医药费的情况下,刘明浩在服刑期间竞然说表现好于2005年12月提前半年释放!!!刘春生家向法院陈述家里困境,并向法院提供了刘明浩家的情况,刘明浩4个儿子、两个女儿都在外工作,有4栋房子,家境富裕。一开始说路不好走,路修好后,又说没有车,再过几天又说我们正在联系!再就是我们没有时间,再过几天!还说,刘明浩不在家!前一天在家,后一天也在家,就是去执行那一天不在家!这不明摆是提前通知刘明浩走开!!刘春生他们在没办法的情况下,写信向上面反映,法院负责人竞打电话给刘春生说:你怎么样告都没有用,只要回复份报告上去就可以!县法院负责人说:现在的社会是讲究利益,比方说,这件事本来是公平的,如果有一方的利益大,那就会做事一方!县法院另一负责人还说;请人做事要烧香、要敬、要拜菩萨,你们都去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吧!刘明浩家对人说:法院的人是不会来执行的,就是来也是做个样子。他们已打点好一切!四方邻居对刘春生家的人说,法院执法人员是因为得了对方钱财,得到个人利益才不敢去执行。法院也是为

于都—体现中国司法现状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5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梅花书斋
  • 文件大小29 KB
  • 时间2019-08-29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