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乐古镇历史街区保护详细规划文本
1 总则
为指导平乐古镇历史街区的保护和周边镇区协调发展,统筹安排古镇各项改造与建设,提供历史街区保护和改造更新的技术法规依据和措施,受平乐镇人民政府委托,编制平乐古镇历史街区的保护规划。
本规划的编制,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法》的规定,按照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颁布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办法》的要求制定,符合有关标准技术的要求。
本规划未涉及的控制指标和管理规定,应遵守国家及四川省的相关法规规定。
本规划经邛崃市人民政府、平乐镇人民政府批准后,由规划建设者主管部门负责执行;如有大调整,需经平乐镇人民政府批准。
2 项目概述
平乐镇是全国重点镇,是2002年9月四川省旅游局、建设厅、文化局联合推出的四川省十大古镇游之一。在2005年4月被授予全国环境优美镇,同时已被审批通过成为第二批全乐镇府委托清华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对平乐古镇历史街区进行的一次详细规划。本规划力求在充分研究平乐的历史变迁和现实问题的基础上,对平乐古镇历史街区的保护、发展提出建设、制定措施,为政府的保护发展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本次规划在梳理镇区各项系统的基础上,对核心保护区的古镇空间形成做了仔细的推敲,选取五个重点地段做节点设计,以期在新的发展形势下,保护并发扬古镇的历史文化环境,增强平乐古镇的商业活力和旅游吸引力、引导、带动整个平乐古镇的保护和发展。
本次规划参照2005年编制的《邛崃市平乐镇规划》、《邛崃市平乐镇历史保护规划》,从2005年3月起,经过前期调研、现状分析、规划设计、图则编制等几个阶段,于2005年8月完成最终成果。
本次规划在深入现状调研的基础上,重新评价核心区现状建筑的质量和风貌、现状街巷空间及绿化水系存在的问题,制定新的院落、建筑保护更新措施,调整用地结构,梳理道路交通系统水系网络、和绿地景观系统,并结合整体规划思想,制定分地块图则。
3 规划依据、规划指导思想及原则
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年12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982年11月通过,1991年6月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实施细则》(1992年5月)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邛崃市平乐镇规划》(2005)、(邛崃市平乐镇历史保护规划)(2003年)
规则指导思想
科学保护古镇历史街区和田园风貌,局部合理、有机更新,激发传统商业活力,提高空间环境品质。
规划原则
整体保护原则
首先要考虑人工建成环境与生态农业区域自然环境的关系。
应综合考虑区域、街巷、地块、建筑等各个层次的保护问题,综合考
虑“实”的建筑形态与“虚”的空间肌理的关系问题,坚持风貌保护的整体性。
动态保护原则
应坚持以动态的眼光看待保护与更新,克服静态的、形而上学的保护更新观念。
小规模、渐进式的原则
面对大规模改造的弊端,小规模改造的方式具有灵活性、有利于公众参与、有利于资金流向和建筑环境质量控制、能经济适用地满足居民的现实住房要求,缓解社会矛盾以及保护历史文化环境的优点。
居民参与原则
应通过政策导引、住房分配制度改革等措施,调动居民参与的积极性、让传统风貌的保护成为每一个居民的自觉行动。
可持续发展原则
应坚持降低人口密度,改善市政条件,提高绿化率,控制建筑密度,优化街区环境,从而增强历史街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4 规划范围与现状评价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主要参考平乐镇总体规划规定的古镇核心区,同时纳入一定的河西农家田园风光地带。具体边界为:东沿骑龙街一线,西至平乐中学东界,北至粮仓北界,南至水厂北界。。
现状评价
区位条件
平乐古镇位于四川成都邛崃市西南18公里处,东接临邛、成都,西连雅安、康藏。以平乐古镇为中心有芦沟、齐口、金华山、金鸡沟、李家大院、秦汉驿道等景点。与成都市交通联系便利,具有得天独厚的商业、旅游区位优势。
历史文化价值
平乐古镇的历史街区具历史真实性、生活延续性和风貌完整性。其价值主要在于:物质结构的保留和民俗文化的延续,包括自然、人工环境相融合的传统人居环境;完好的木结构传统民居组群、历史遗存;农村传统集镇文化生态系统。
问题与隐患
现状建筑中,体现传统风貌的木构建筑日趋破败,建筑质量和卫生情况都令人堪忧,质量较好的建筑,往往采用现代的建筑材料,无视当地的传统建筑风格,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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