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法官行为规范》5月11日上午,我院党组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集中学习《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法官行为规范》。会上,党组书记、院长陈微春指出,新修订的《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法官行为规范》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特征,重点突出了“三个至上”的工作指导思想和“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充分体现了能动司法、调解优先等司法理念。陈院长强调,全院干警要熟读这两份文件的具体内容,将此作为行动标杆,努力争当学习、实践《法官职业道德准则》和《法官行为规范》的模范,共同推进法院工作的全面进步。 同时,关于文件的学习贯彻,陈院长提出三点要求:第一,全院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学习载体,充分调动学习积极性,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及“创先争优”活动,不断提升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形象;第二,对照文件的具体内容和“三思三创”活动的要求,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积极加以整改,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第三,继续强化廉政制度建设。针对个别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领域及群众反映的司法廉洁的突出问题,要强化源头治理,盯紧“重点人”、守住“关键事”,全面落实“监督防腐”措施,狠抓制度创新堵漏。通过探索任职限制新机制、司法拍卖新模式、离任回避新思路等措施,着力构筑“隔离带”、“防火墙”,努力堵塞制度漏洞,有效规范法官和律师、中介机构、离任人员之间的关系。9月26日,仙居县人民法院再次组织民商部门法官认真学习《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及《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民一庭、民二庭、审监庭全体法官及工作人员参加会议,院长陈微春及纪检组长王旭东出席会议,会议由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曹林平主持。陈微春院长在会上强调指出,我院在5月初曾召开大会组织全院法官及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过以上几个文件。会后,各部门也组织法官们认真学录,每一位法官就该文件发表了自己的学习心得,纪检组对全院法官学习情况进行了督查。今天,我院再次组织法官认真学习《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及《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之所以要坚持学习再学习,就是要求我们法官恪守职业道德,不接受律师的财物和其他利益;就是要求我们法官在办理案件时做到公平公正,不受律师的不正当干涉和影响;就是要求我们法官洁身自好,不使法官人格受到贬损。 要求每一位法官要秉承“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宗旨,公平公正地处理每一个案件,要让每一位当事人“来时虽是忧虑心,走时却是眉舒展”,决不能因为律师的不正当方式而影响案件的公正审判。法官在与律师的业内外交往活动中,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促进司法廉洁;法官在履行法官职能时,应当与律师相互尊重、相互监督,共同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会上,纪检组长王旭东宣读了《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并对立案受理、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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