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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福建省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10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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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福建省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DOC:..福建省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福建省林业厅闽林〔2012)5号文印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福建省境内从事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审核、发放和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是指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第三条从事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向种子生产、经营所在地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一般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由所在地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审批核发。主要林木良种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所在地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审核后,转报省林业厅审批核发。从事跨县域连锁生产、经营一般种子的单位,应当向设区市林业局提交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由设区市林业局审批核发许可证。从事跨地区连锁生产、经营一般种子的单位,应当向省林业厅提交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由省林业厅审批核发许可证。从事林木种子进出口业务的单位和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口注册资金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种子公司,应当向省林业厅提交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省林业厅受理、审核后,转报国家林业局审批核发。第四条取得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因科学研究、人工培育等,需要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应依法向国家林业局申请釆集证;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应依法向省林业厅申请釆集证。取得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需要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及其繁殖材料的,应经省林业厅批准;禁止出售、收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及其繁殖材料。本办法所称野生植物系指原生地上天然生长的植物。第二章申请和受理第五条申请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 注有生产者基本情况、生产品种(中文学名、拉丁名)、技术人员、设施设备情况等内容的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二) 采种林分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一一照片、林权证、附图、(租赁合同)、(采种基地建设批准文件)的复印件;圃地使用权证明一一土地承包证明、圃地位置图、(租赁合同)的复印件;(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资金证明复印件;(四) 产地检疫合格证;(五) 林木种子质量检验和生产、加工、贮藏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或培训证明以及用工合同的复印件;(六)林木种子生产、加工、检验、贮藏设施和仪器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清单、照片、发票复印件);申请领取林木良种的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的,应当提供国家级或者省级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颁发的林木良种证书复印件。非自有良种的,应当具有合法収得良种的凭证,订购期应提交购种合同、种子生产许可证或种子经营许可证、良种证的复印件;合同已履行的还应提交发票、检验合格证、植物检疫证书的复印件。申请领取具有植物新品种权的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的,应当提供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证明或者国家林业局品种权转让公告、强制许可决定。申请领取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同名树种的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的,应当提交合法取得该树种种植材料或繁殖材料的证明材料,例如采集野生植物种子、枝条的审批文件或从合法的生产、经营单位购买种子的凭证。第六条申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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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9-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