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及会务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管理工作,缩短会议时间,开展有效沟通,提高会议效率,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会议,包括:(一)党委会;(二)总经理办公会;(三)专题会议(包括工作安排会);(四)其它会议。对子公司的会议管理还包括:(一)股东会;(二)董事会。公司董事会的召开,遵照《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部门内部的工作安排、协调会议,由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组织,灵活安排,不在本制度规范范围内。第三条 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各种会议的组织实施、归口管理、统筹协调和本制度的执行监督工作。第四条 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非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依据各会议权限,经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并以班子成员会签、主要领导签发的会议纪要为依据,所决策事项无效。所有会议应坚持务实高效,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保证决策的民主性;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有关政策,保证决策合法合规。第二章 会议的准备与召开第五条 党委会的准备与召开(一)目的 党委会的召开,一般是为了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涉及公司组织机构部署、调整以及重要人事、工作安排等。(二)时间 党委会的召开时间由公司党委讨论或党委书记根据工作需要决定。(三)主持 党委会由党委书记或书记委托的副书记主持,党委委员出席,工会主席列席,必要时也可请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党委会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党委委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到会。(四)议题 党委会的议题有:1. 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指示精神;2. 讨论通过公司党委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研究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精神文明、制度建设等党建工作。研究确定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的相关重要问题;3. 围绕公司的生产经营、发展、改革等中心任务,研究、制订、审议或通过党内有关管理制度和保证措施;4.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研究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的处理事项;5. 审批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审批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研究推荐党内先进代表人物;、共青团工作汇报,研究指导工作。听取党风廉正建设情况的汇报,批准对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理;7. 需要党委会讨论和研究的其它重要问题。(五)党委会的准备1. 会议议案 党委会议题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向党委委员征集,根据党委委员意见草拟议案,并收集修改意见,报党委书记审定。2. 会议通知 会议通知连同议案于会议召开二日前书面通知全体参会人员。第六条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准备与召开,遵照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执行。第七条 专题会议的准备与召开(一)目的 专题会议包括根据工作需要召开的各种座谈会、工作安排部署会等,目的是互相学习、交流看法、达成共识,工作安排会的目的是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各项工作时间安排节点及责任人。(二)时间 根据工作需要由会议提议部门分管领导决定。(三)主持 由会议提议部门分管领导主持,或根据工作需要由分管领导委托其他人员主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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