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技术监督工作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技术监督是保证电网安全、可靠、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也是电网生产技术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为适应电网的发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技术监督工作,特制订本规定。第二条 技术监督工作应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超前防范的方针,以专业技术监督为基础,以开展单一设备技术监督为手段,在电网生产和建设的全过程、全方位开展技术监督工作。第三条 技术监督工作必须坚持专业技术监督与单一设备技术监督相结合;坚持全方位的技术监督与专项工作技术监督相结合;坚持结合电网发展实际情况,拓展技术监督专业领域,有效延伸技术监督的内容和范围;坚持技术监督工作的动态化管理;坚持依靠科技进步和现代化管理手段,提高技术监督水平。第四条 技术监督工作在公司系统内部实施归口管理,坚持统一制度、统一标准、统一机制、分级管理的原则。第五条 技术监督工作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第六条 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各电网企业、供电企业、发电企业、施工企业。第二章 技术监督范围、方式、主要内容第七条 技术监督的范围电网设备技术监督是一项全方位、全过程的技术管理工作,即应在设计审查、设备选型、监造、验收、安装、调试和试生产的电力建设全过程,在运行、检修、技术改造等电网生产全过程开展技术监督;在电能质量、电气设备性能、化学、电测、金属、热工、保护与控制以及自动化、信息与电力通信、节能与环境保护等方面对电网设备的健康1水平和安全、质量、经济运行方面的重要参数、性能和指标进行监督、检查、调整及评价。第八条 开展技术监督工作的主要方式开展技术监督工作应当以专业技术监督工作为基础,以单一设备技术监督工作为主要工作手段。通过加强技术监督专业建设,把握专业发展方向,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完善测试技术、方法、手段,提高设备诊断能力和水平;通过开展单一设备技术监督工作,将专业技术监督的手段、方法应用到具体设备监督工作上,对具体设备实施全过程、全方位和全面覆盖各环节的技术监督。第九条 技术监督内容(一)单一设备技术监督内容单一设备技术监督是开展技术监督工作的主要方式,其内容应包含电网输变电主要一、二次设备、发电设备、自动化、信息、电力通信系统和设备等各方面。(二)专业技术监督内容技术监督工作从专业上划分为电能质量、电气设备性能、电测、热工、金属、化学、节能与环保、保护与控制以及自动化、信息与电力通信九个专业。。电网频率质量包括频率允许偏差,频率合格率;电压质量包括电压允许偏差、允许波动和闪变、三相电压允许不平衡度和正弦波形畸变率;影响电网运行的无功补偿设备的运行、管理;非线性负荷的入网管理等。(包括外绝缘防污闪)、通流能力、过电压保护及接地系统,包括对变压器、电抗器、组合电器、断路器、互感器、避雷器、耦合电容器、串、并联电容器、输电线路、电力电缆、接地装置、发电机、调相机、电动机、封闭母线、高压直流输电换流设备、晶2闸管等电气设备的技术监督。、汽、电力用油、电力用气、燃料品质,生产用各种药品质量,热力设备的腐蚀、结垢、积盐和停、备用设备保护,在线化学仪表,电气设备的化学腐蚀。、电流、功率、电量、频率、相位测量装置的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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