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地管理办法.doc:..毕节地区中长跑项目后备人才训练基地管理办法为了加强毕节地区中长跑项目后备人才训练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的管理,推动中长跑项目发展,更好地培养和输送中长跑项目优秀后备人才,特制定本办法。一、 管理体制1、 “基地”为地区文化体育局、地区教育局命名的训练单位,并入各依托学校,由依托学校负责日常管理,由所在县文体广旅局、教育局负责监管。2、 “基地”主任实行由依托学校校长负责制。任期按省运会周期计算。3、 “基地”教练员实行由依托单位体育教师承担制,由“基地”主任负责聘用,实行主教练工作目标责任制。聘期按省运会周期计算。4、 “基地”训练经费实行专款专用,接受地区文化体育局财务监督。二、 目标任务1、 制订中长跑、长跑、马拉松、竞走项目后备人才发展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实施中长跑等四个项目运动训练、年度竞赛活动,负责“基地”教练员培训、考核、评估。2、 完成地区中长跑项目后备人才训练基地评估各项工作,并达到各项指标要求。3、 完成参加地区中长跑比赛项目队伍的组建,保证队伍参赛并完成相应的金牌任务。保证专职体育教师2人以上;建立科学合理的运动员年龄梯队,运动员年龄为13---18三个年龄段;常年在训运动员每个项目不少于20人以上(其中女运动员不少于50%)。4、 完成向省训练基地输送优秀中长跑、长跑、马拉松、竞走项目体育后备人才,每年每项不少于2人(含半年以上试训队员);参加地区举办的“基地”田径运动会和其他田径比赛中达优、良任务;每年必须有40%以上运动员达三级运动员等级标准,有20%以上运动员达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标准。三、保障措施1、 运动员来源。"基地"运动员来自所依托学校在校学生,享受地区出台的体教结合优惠政策。2、 保障训练场地。“基地”应在海拔1600米以上,学校必须有田径场或适合开展长跑训练的场地,保证运动员训练所需场地和器材。3、 保证经费投入。基地训练、参赛经费实行专款专用,每年地区文化体育局下拨“基地”专项训练经费2万元(按开展训练项目,),“基地”所在县应按不低于1:。其中县级配套资金用于体育场地维修和训练器材添置,地区文体局经费用于体育教师和运动员的训练补助,前者不高于10%,后者不低于90%。地区文化体育局将积极争取省体育局的专项资金投入,以加大“基地”的经费保障。1、 “基地”主任工作职责:(1)负责“基地”全面管理工作。制定“基地”发展规划,完善管理制度。根据有关要求对基地进行严格科学管理。(2)负责聘用“基地”教练员,抓好教练员的政治业务学习、政绩考核、年终评审工作。(3)负责抓好“基地”运动训练的检查、监督工作。加强运动员思想、训练、学习、生活纪律等方面的管理。(4)负责与省、地区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5)协助做好其他有关工作。2、 主教练工作职责:(1)负责制定“基地”年度训练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2) 负责对“基地”教练员的训练计划进行检查和审定,年度、阶段性计划和每天训练教案必须符合科学、规范要求。严格监督各阶段训练计划、教案的实施。(3) 负责健全教练员业务、运动员技术档案,包括教练员训练计划、年度总结、比赛总结、运动员输送、达标、比赛成绩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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