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管理承包协议.doc塔子山壹号非机动车管理承包协议甲方(出租人):四川鼎晟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乙方(承租人):李仁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将位于塔子山壹号面积约1000㎡的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发包给乙方,由乙方负责该区域非机动车停放的经营、管理,甲方不再承担管理责任。二、非机动车库承包时间为壹年,即从2016年4月1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止。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协商续约事宜,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三、非机动车管理承包费为每月¥(大写:叁佰陆拾元整)。承包费以每6个月为一付款周期,采用先付承包费后使用的原则,首次6个月承包费于本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以后的6个月承包费应在当期付款周期开始前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四、乙方向甲方缴纳的1,(大写:壹仟元整)继续作为乙方全面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履约保证金。双方协议终止后,经甲、乙双方对停车场内的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合格后,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乙方缴纳的保证金,并以此作为乙方对物业或物业附属设施设备的损害赔偿及其他基于本协议而对甲方或甲方产生的债务的担保。五、乙方在承包期间必须服从甲方制定的各项规定及国家相关费用标准等规定,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如因政府要求或市场行情等原因确需提高收费标准,必须提前十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六、其它约定1、乙方负责非机动车寄车牌的制作工作,但必须符合甲方和小区形象的相关要求并提交甲方审核同意;2、乙方负责对非机动车停放的全面管理,做到非机动车摆放有序;由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非机动车遗失、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3、乙方负责非机动车停放区域的清洁卫生,甲方不定期进行检查,乙方无条件对甲方提出的问题进行整顿;4、乙方必须按照成都市物价局发出的关于《加强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进行公示收费标准和收费;5、乙方不得擅自对长期存放无人认领车辆进行处理,应报甲方并由甲方按照规定统一处理,否则甲方将视车辆购置金额扣除乙方相应保证金;6、如现位置的非机动车停放区域搬迁,乙方必须接受由甲方另行指定的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协议。如协商不成,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日期内撤离,否则乙方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7、乙方免费提供员工停车位给甲方员工使用(需要充电的车辆由停车员工缴纳)七、违约责任:1、甲方出现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可终止协
非机动车管理承包协议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