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辅导员考核及津贴发放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全日制辅导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班级管理水平,根据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一、考核办法(一),月度考核由二级学院成立考核小组负责组织考核工作,学工处负责督查,学期考核由学校成立考核小组,学工处牵头,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参与;,对辅导员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月度考核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一等奖占考核人数的 25%,二等奖占考核人数的 50%,三等奖占考核人数的 25%,具体考核内容见附件 1;,非实习班辅导员当月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扣发当月考核津贴:(1)不能与学校保持一致,散布不良言论,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2)出现辅导员工作责任事故;(3)学生评价差,有符合事实的投诉,造成不良影响;(4)其它经考核小组讨论确认应定为“不合格”的情节。,学期考核综合得分=月度考核平均分+学期考核分,190 分以上为一等,175 分以上为二等,160 分以上为三等,具体考核内容见附件 2。(二),月度考核由二级学院成立考核小组负责组织考核工作,学工处负责督查,最终考核由学校成立考核小组,学工处牵头,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参与;,对实习班辅导员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设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种。具体考核要求见附件 3;,实习班辅导员当月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扣发当月考核津贴:(1)不能与学校保持一致,散布不良言论,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2)出现辅导员工作责任事故;班级人数五年制前三年普专及五年制专科阶段34 人及以下170 元/月150 元/月35-49 人200 元/月170 元/月50 人以上230 元/月200 元/月(3)学生评价差,有符合事实的投诉,造成不良影响;(4)其它经考核小组讨论确认应定为“不合格”的情节。二、津贴发放办法(一),月度津贴=月度基本津贴+月度考核津贴;(含五年制专科阶段)两个类别,按班级学生人数分为三个档次计算,有住宿生的班级在基本津贴基础上,10 人以下(含 10 人)加 10 元,以此类推,最高加 30 元;,月度考核一等奖,320 元/月,月度考核二等奖,270 元/月,月度考核三等奖,220 元/月; 10 个月发放;,学期考核一等奖,奖励 800元,学期考核二等奖,奖励 500 元,学期考核三等奖,奖励 300 元;(二),,按以下标准发放月度考核津贴:学生数在 34 人及以下,辅导员津贴为每月 150 元;学生数在 35-49 人,辅导员津贴为每月 200 元;50 人以上,辅导员津贴为每月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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