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工作案例(汇总)案例 1、护卫员为业主开道闸反被业主投诉!【案例】叶先生是小区的常住户,护卫员都很熟悉,李先生是一个月才来住四、五天的,有的护卫员对他不熟悉,但都是某别墅小区的业主,很巧的是有一天下午回家下着雨,且雨下的比较大,叶先生的车在前面,李先生的车在后面,大门口值班的护卫员一看是叶先生开车回来了,又下着雨就把道闸杠开上去了(业主应该是要凭业主住户卡刷卡出入),车刚一过又把道闸杠放下来了,刚好拦住李先生的车。当时正下着雨,李先生打开车窗刷卡就进去了,什么也没说,一到家就打电话到管理处投诉:别的业主进小区有卡也不用刷,护卫员一看到人就把大门开了,我也是你们小区的业主,同样发几百万买的别墅,没有天天回来就低人一等了吗【处理】首先承诺遇到类似的天气,值班护卫员就站在卡机旁替业主刷卡出入 李先生今天发生这样的事情我代表管理处全体员工向阁下道歉。是因为值班员对小区的全体业主不是都很熟悉,而导致今天的事情发生,并不是阁下没有天天回来就低人一等了,而是我护卫队长对队员培训不到的不可推卸责任,平常我们都是凭业主住户卡业主自行刷卡出入小区的,因为今天的天气比较特殊下着大雨,护卫员也是本着方便业主的心意出发的,希望业主阁下能给予理解。我向阁下承诺,凡以后遇到类似的天气,值班护卫员就站在卡机旁替业主刷卡出入。其次,多从自身找缺点和不足 从今天这件事可以看出主要是:一是我们护卫员对小区全体业主的熟悉程度还不够,这是平常对护卫员的培训不到位,要求护卫员对小区业主的熟悉程度不严而导致;二是我自身作为护卫队的队长对下雨天业主出入小区刷卡没有考虑到细节,对岗位实际操作的引导不够。在这方面管理处会加强护卫员对小区业熟悉度的培训和岗位实际操作的引导。其三是感谢 李先生感谢您的这次投诉,再一次给了我们为阁下服务表现的机会。案例 2、滴水结冰,职工在小区内摔伤,物业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责任?[案情]2001 年 2 月 23 日,上海市某工厂职工李某早晨去工厂上班,因连续的天气寒冷二楼台阶出现结冰,李某走上台阶时滑倒摔伤。李某认为物业公司未尽到维修保养责任,没有及时处理台阶结冰问题,应该对其滑倒摔伤负有赔偿责任,物业管理公司认为李某自己走路不小心而摔倒,责任应该由自己承担,不同意赔偿。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分析]李某对自己的滑倒受伤主观上有过错,应负有一定责任。李某在白天行走,应当发现台阶上有接冰,并应当预见到有滑倒的危险,在走路时因自己不小心而摔倒,主观上显然有过错。而被告物业公司负有对物业进行养护、保障物业使用方便、安全的义务,在出现结冰天气时应当及时清理小区范围内的结冰。《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了物业管理公司未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物业管理公司和李某对伤害的发生都有过错,构成民法理论上的“混合过失”《民法通则》第 131 条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法院判决]上海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物业管理公司对李某滑倒摔伤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需支付李某由于滴水结冰摔倒受伤医疗费中的 60%即 800 元人民币。1[启示]物业管理日常工作当中的每一个细节都不容忽视,很明显该案例是由于物业管理公司对滴水结冰可能造成损害事故情况的忽略而造成的,因此物业公司在对小区的日常管理当中应该制定严格的环境卫生管理规程,(比如,清洁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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