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驰名商标保护的案例分析.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76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76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76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驰名商标保护的案例分析企业名称后于驰名商标而登记星源公司、统一星巴克诉上海星巴克、上海星巴克分公司侵犯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简介:星源公司(原告)将“STARBUCKS”文字标识、“STARBUCKS”文字及图形标识分别于1996年和1997年在中国进行了商标注册。1999年,原告在中国大陆内第一家星巴克连锁店在北京开业,并开始在宣传材料中使用上述文字图形标识。上海星巴克咖啡馆有限公司(被告)于1999年10月20日获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并于2000年3月9日成立。被告随后在其经营场所及经营活动中除使用了企业名称外,还使用了“上海星巴克咖啡馆有限公司”文字与三颗五角星共同构成的绿色圆形标识、“星巴克特色咖啡StarbuckCoffee”文字标识等各类标识。原告称,被告在知道上述商标具有极高驰名度的情况下,仍将“星巴克”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并将该字号突出使用在其咖啡馆内的多种物品上,其行为具有明显搭便车的故意,足以引起相关公众误认为被告与作为“STARBUCKS”商标权人的原告存在某种联系或误解为同一市场主体,使他人对商品和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构成对原告上述商标权利的侵害,也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法院判决: 一、被告停止侵犯原告星源公司享有的“STARBUCKS”、“星巴克”驰名商标(均为第42类)专用权;停止侵犯原告星源公司享有的“STARBUCKS”商标、“星巴克”商标和“STARBUCKS”文字及图形商标专用权。二、被告停止对原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三、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变更企业名称,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中不得包含“星巴克”文字。四、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500,000元。五、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在《新民晚报》上刊登声明,向原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内容需经本院审核)。六、对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驰名商标保护的案例分析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