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事项其他行政权力.doc:..行政权力事项(其他行政权力)、集镇总体规划编制子项名称5实施主体长洲镇人民政府6实施主体性质授权组织7承办机构长洲镇人民政府国土规建坏保安监站8联办躺无。9办联点长洲镇人民政府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10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11咨询及监督电话咨询电话0774—3891844监督电话0774—389251612设定依据1.【法律】《屮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口笫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改)笫十五条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有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第十六条第二、三款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镇总体规划,在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前,应当先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代表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报送审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或者镇总体规划,应当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意见和根据审议意见修改规划的情况一并报送。2.【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2010年3月3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笫十四次会议通过)第三条城市、镇、乡应当依法制定城市、镇、乡规划。城市、镇、乡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乡,不单独编制总体规划。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各类城乡规划应当在上一层次城乡规划的基础上编制。第八条城市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由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其他镇、乡总体规划由镇、乡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第十三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镇、乡人民政府,可以组织编制重要街区、重点景观区、广场、公园、重要交通枢纽用地、城乡主要出入口、公共设施用地以及其他重要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审定,镇、乡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定。其屮,自治区人民政府指定区域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逐级审查后,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并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备案。3.【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2004年8月28口笫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笫十一次会议修改)笫二十条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分土地利用区,根据土地使用条件,确定每一块土地的用途,并予以公告。4.《屮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十卩q条乡道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协助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编制,报县级人民政府批進。第十六条经批准的省道、县道、乡道公路规划需要修改的,由原编制机关提出修改方案,报原批准机关批准。5.【法规】《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16号发布)第八条村庄、集镇规划由乡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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