轧钢片安全知识竞赛试题1、为防止发生事故,保护职工身体健康,实现安全生产,依据《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和省、市政府有关条例规定,结合我公司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2、每个职工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对本职工作的安全负全面责任。所有职工对他人的违章违制行为负有制止和向有关部门反映报告的义务,对领导违章违制指挥有拒绝执行的权利。3、本规定适用于对全公司所有工人、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罚款,以及来公司培训、实习、技术咨询的外单位人员的扣款。4、对违章职工的处罚为经济处罚,经济处罚金额分为100元、200元、500元三种。情节严重的,下浮岗薪,屡教不改的,加重处罚。一人同时违反两项以上(含两项)安全规定,累加罚款;两人以上共同违反一项安全规定,则分别处罚。对违章职工罚款的同时根据管理责任可对单位扣奖处罚,扣奖金额分为500元、1000元、2000元;情节特别严重,危及人身安全时,可以责令停产、停工,并采取措施及时消除隐患,对单位主管领导处罚500元,追加单位罚款5000~10000元。5、因违章而造成事故的,除按公司经济责任制对单位罚款及有关年终奖考核规定执行外,对直接责任者和各单位主要和分管领导根据情节轻重处100-500元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发生2人以上重伤事故、残废事故的单位领导在公司安全例会上做检查。一个考核单位连续发生重复事故,加重处罚,对班组长及作业区(车间主任)的处理由各单位自行按责任追究制严肃处理。6、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罚款100元,并责令整改。(1)进入工作现场,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或穿戴不规范的;(2)戴手套或袖口不紧操纵旋转设备的;(3)机床工不戴眼镜、长发外露的;(4)脱岗、串岗或在生产岗位打闹取乐、做与本岗位工作无关的事情的。7、班组未按规定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或每月一次的事故预案活动,罚班组负责人200元;组员无故不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日活动,罚款100元;班组安全活动每发现一处代签名,罚班组负责人、代签名者各100元。8、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进行整改的,罚单位负责人200元,罚单位2000元。因有关人员不负责任,隐患得不到整改,处有关人员100元以上罚款。9、安全工作,人人有责。各级管理人员对作业现场出现的事故隐患,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不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不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管理性违章,罚管理人员200元。10、特殊工种工人须持证操作。无特殊工种操作证或非特殊工种工人从事特殊工种操作,罚操作者100元,罚指派者500元。11、特种设备的安装、检修不按规定办理开工令,进行安装、检修的,罚责任人和项目主管单位领导200元,罚项目主管单位1000元。未办理使用证就投入使用的罚使用单位1000元。12、擅自拆卸、挪用或损坏安全标志、防护信号装置罚款200元,并责令赔偿。13、饮酒后上岗操作,待岗学习二个月;班中饮酒,按待岗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14、违章违制而不接受检查批评,无理取闹者,加罚100元。情节恶劣的可并处行政处分。15、氧气瓶、乙炔气瓶在管理、使用、运输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管理、使用、运输者每人罚款100元,并责令整改。(1)缺少防震圈或瓶帽的、有泄漏的、使用时不用减压阀或减压阀失灵的,罚管理者和使用者;(2)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足5米的,气瓶距明火不足10米的,罚使用者;(3)氧气瓶在使用、运输、储存过程中沾上油脂的或与易燃品、油脂、带有油污的物品混合堆放的,罚责任者;(4)乙炔气瓶在使用、储存时,未保持直立位置或搬运时滚动的,罚责任者;(5)气瓶乱丢乱掼、在阳光下曝晒、靠近热源、坐在气瓶上吸烟的,罚责任者;(6)用非专用工具开启气瓶的,罚使用者;(7)在用氧气瓶超过检验期或漆色不符,罚使用者、充灌和检验者。16、空压机的压力表、安全阀、油压计、温度计和储气罐的安全阀、压力表必须齐全、可靠,缺少、失灵或不按期进行校验,罚单位设备负责人100元。17、电气设备、线路检修或倒闸操作,不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制度,罚电气负责人和有关责任者、操作者每人100元。18、电工绝缘用具,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或乱丢乱放,罚责任者100元。高低压操作不按规定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罚操作者100元。19、高低压停、送电严禁电话约时操作,违者罚款500元。20、高低压接地线严禁使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或短接,违者罚款100元。21、现场动力箱应保持清洁,接线规范,进出线需从动力箱穿线孔通过,违者每处罚款100元。22、每台移动电气设备(包括手电钻、电镐等手持电动工具;行灯、潜水泵等移动电器)未按规定采取保安措施,罚款100元。23、使用电焊机应采取保护接地(接零)措施,焊接变压器二次侧线路,应使用规定的橡胶绝缘线,禁止使用厂房的金属结构、压力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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