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心理学》讲稿主编罗大华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第一章导论学习时间:2学时。教学目标:1、掌握犯罪心理学的定义和研究对象;2、掌握犯罪心理学的学科性质、任务和学习犯罪心理学的意义;3、了解研究犯罪心理学的原则、方法和发展概况以及本书的体系构思。重点难点:1、犯罪心理学的定义和研究对象;2、犯罪心理学的任务。主要内容:第一节犯罪心理学的定义和对象一、犯罪心理学的定义(一)犯罪心理学,是研究影响和支配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心理及其结构形成、发展和变化规律以及犯罪对策的心理学依据的一门学科。(二)几个相关概念1、犯罪和犯罪人。犯罪,是指危害社会的、触犯刑律的、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犯罪人,是指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人。2、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1)犯罪心理,是指影响和支配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各种心理因素的总称。包括:知、情、意、性格、兴趣、需要、动机、理想、信念、世界观、价值观、心理状态。(2)犯罪行为,是指犯罪人在一定的犯罪心理影响和支配下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触犯刑律的、应受刑罚处罚的各种行为的总称,包括刑法中规定的故意犯罪行为和过失犯罪行为两大类。(3)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的区别:3点①犯罪心理具有内隐性特征,犯罪行为具有外显性特征。心理是个黑箱,通过外在的行为来表现内在的心理状态。②犯罪心理具有相对独立性,犯罪行为具有依存性。有心理不一定有相关的行为,有行为一定有相关的心理依据。③犯罪心理形成在先,犯罪行为发生在后。(4)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的联系:3点①没有犯罪心理就没有犯罪行为。②了解犯罪心理必先了解犯罪行为。行为是心理的外在表现。③犯罪行为的性质往往由犯罪心理的状况而定。故意与过失。(5)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的一致性:见书上的图。(6)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的不一致情况:①结果不一致。间接故意杀人。②犯罪人本无犯罪动机,只是在只胁迫下不得已实施了犯罪行为,如同学去盗窃。(三)两个原理1、犯罪心理及其结构形成、发展和变化规律。犯罪心理及结构在一定的内外因的作用下形成后,并非固定不变,它随着外界条件的变化而变化,它的变化也是有规律可循的。2、犯罪对策的心理学依据。犯罪对策,是指预防、揭露、惩罚犯罪和矫治罪犯的各种策略、方针和手段的总称。应用心理学的原理和方法,以增强犯罪对策的有效性。二、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两个层次:人、课题)(一)研究六种人1、犯罪人。是基本研究对象,指实施了犯罪行为并已由公安部门拘留、逮捕、或是经法院定罪判刑的人。2、一般违法人。指虽然违反了刑事法律,但情节较轻,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人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并经治安部门发现和处理的人。两个原因:(1)法律上明显区分,但心理机制上难以区分;(2)犯罪行为大多由一般违法行为演变而来。3、虞犯。指根据其品性和环境可以预测其有较大可能触犯刑事法律的人,即有犯罪之虞者。包括6种行为不良的人(见P4)。4、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易重新犯罪。5、揭露与惩治犯罪的有关人员。公安、司法部门直接办案人员、被害人和证人。6、监管矫治罪犯的人员。监狱的管教人员。(二)研究的课题(P4—5)第二节犯罪心理学的学科性质(四种)一、犯罪心理学是一门偏于社会科学的综合性学科。犯罪人的生物属性,决定了其犯罪心理的形成和犯罪行为的发生,都离不开一定的生理机制的作用,故有一定的自然科学的性质。犯罪人的社会属性,使得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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