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同办发[2011]32号中共大同区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各乡(镇、场)党委,区委各部委,区直各党委、党组,党工委,区直各部门,驻区各企事业单位:经区委同意,现将《关于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为节约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减轻基层负担,此次专项检查将廉政谈话、走访慰问贫困户、低保户、退伍军人和安全检查等工作一并进行。请有关单位和负责人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安排部署,确保相关工作扎实有效落实。附件:1、全区党风廉政责任制检查和春节前走访慰问、安全检查日程;2、党风廉政责任制检查及春节前走访慰问、安全检查活动安排表;3、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民主测评表;4、区直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民主测评表;5、反腐倡廉建设情况测评表。中共大同区委办公室2011年12月29日关于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按照中央、省、市和区委有关要求,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及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对各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监督,保证和促进全区又好又快发展,区委决定,由区委、人大、政协领导带队,对全区17个基层党委的党政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一、检查对象1、8个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重点是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2、9个区直党委、党工委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重点是班子主要负责人。二、检查内容1、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党工委)承担反腐倡廉建设主体履职以及实行责任分解、组织检查考核、实施责任追究和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情况。2、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的情况,特别是从教育、制度、监督入手,把违法违纪问题消除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情况。3、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区九次党代会精神,推进设施农业、工业经济、城乡建设、改善民生等工作开展,保持本单位、本系统、本部门又好又快发展情况。4、学习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及《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带头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以及廉洁过“两节”情况。5、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选拔任用干部,在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严格执行制度、履行审批程序、实行专人负责情况。6、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禁止设立“小金库”、禁止违规购买小汽车、禁止违规出国境及公款旅游、禁止借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禁止在公务用车等项改革中弄虚作假等有关规定,着力解决廉政勤政方面存在突出问题情况。7、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不正之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资金、资产、资源等利益问题,着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情况。8、转变工作作风,按规定经常深入基层一线,为企业、农村和广大群众排忧解难情况。9、贯彻上级文件精神,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工作,认真接受纪委、纪工委、纪检组监督检查,做好便民服务网络建设、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效能建设、党务政务村务公开等重点工作情况。三、检查方式(一)听取汇报。听取被检查单位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二)民主测评。对党政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廉政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对反腐倡廉建设进行综合测评。参加民主测评和综合测评的人员范围:乡镇主要包括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各站所主要负责人、部分行政村“两委”成员;区直党委、党工委主要包括主要领导及领导班子成员、部分中层干部。参加测评人数一般不少于35人。四、检查时间检查活动要求2012年1月15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检查组统筹安排确定。五、检查组织机构此次专项检查由区委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区纪委、区委办、政府办、民政局、安监局负责综合、协调具体工作。联系电话:、。邮箱:dtqjwb@。六、几点要求1、高度重视。被检查单位要精心组织实施,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迎检的准备工作。各检查组要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区九次党代会精神以及我区反腐倡廉建设的有关内容,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2、统筹兼顾。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检查与廉政谈话、走访慰问、产业发展、安全生产等工作有机结合,全面客观掌握班子队伍经受是非、困难、矛盾、名利考验情况,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确保反腐倡廉及各项工作效果最大化。3、遵守纪律。检查组要严格遵守检查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不搞特殊化。检查中要坚持标准,坚持原则,公开、公平、公正,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4、客观评价。检查组要注意把握重点。检查结束后,分别由各检查组形成检查报告,对被检单位作出客观评价,要注重归纳总结被检查单位创新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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