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工作总结-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们绍兴市国家税务局在省国税局和绍兴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两权”监督和行风评议为抓手,以“执法公正严明,服务优质高效”为主题,紧紧围绕国税中心工作,以求真务实的精神着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的落实。通过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全市国税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各项税收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为绍兴国税事业的全面持续协调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现将**年我局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紧扭龙头,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有新举措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龙头工程,必须常抓不懈。
一是各级国税机关的“一把手”责任主体意识明显增强。市局党组领导带头落实责任制,在全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会议作出廉政承诺,并喊响
“向我看齐”,率先垂范,发挥了表率作用。同时能够认真履行廉政职责,积极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做到“四个直接”,即:对反腐倡廉的重要问题直接研究、重要工作直接部署、重要信件直接指示、重要案件直接听取汇报;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组“一把手”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真正体现了“党组统一领导,班子齐抓共管,纪检监察协调,部门各负其责,全体干部自觉参与”的工作格局,为促进全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发挥了主导作用。
二是全面进行任务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细化,责任到位。市局于年初制定并印发了《**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意见》的通知(绍市国税党[**]号),对全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市局党组和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别依照分工明确了领导责任,确定了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确定了各项任务的直接责任人。在此基础上,市局党组书记与各县(市)局党组书记签订责任状,市局分管局领导与有关处室、单位签订责任书,保证责任落实,确保各项任务做到有人过问、有人主管、有人落实。
三是深化绩效考核,责任监督和责任考核体系进一步完善。各单位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把责任追究作为落实责任制的关键环节来抓。并在继续实施一级考核一级的工作目标考核的同时,今年我局全面实施了考核到干部个人的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按照
“岗责明确,绩效挂钩”的原则,在前几年探索试点的基础上,制订了“以岗定责,按季考核,结果公开,奖惩兑现”的考核办法,定性与定量结合,严格进行考核。干部奖励与工作业绩挂钩的程度不断加深,从而较好地解决了机关工作中“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老大难问题,进一步增强了干部的工作责任性,激发了工作热情。
二、注重教育,在提高干部整体素质上有新成效
根据年初工作部署,积极构建“大宣教”工作格局,认真开展思想道德教育、业务培训、廉政教育和党纪条规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的整体素质,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特别是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
一是抓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员干部思想认识。我局一直坚持周一学习制度,每月安排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和分处室、单位学习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政治理论.
知识,并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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