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实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校外实训基地是对学生进行实践能力训练、培养职业素质的重要场所,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条件之一,必须重视和加强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和管理。为促进我院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与发展,全面规范校外实训基地的管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校外实训基地的教学必须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努力培养学生的专业基本能力、基本技能和职业素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及教学水平。第三条 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要按照统筹规划、互惠互利、合理设置、全面开放和资源共享的原则,尽可能争取和专业紧密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合作,使学生在实际的职业环境中顶岗实习,努力提高办学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学院在委托培养、课程进修、咨询服务、信息交流等方面对校外实训基地共建单位优先给予考虑。在毕业生就业政策许可范围内,征求毕业生本人意见后,校外实训基地共建单位可优先选聘有关毕业生。第四条 校外实训基地由学院委托各系部与有关企事业单位协商共同建立。各系部应根据不同专业特点,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择能满足实训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共同建立校外实训基地,并负责建设、管理与协调。第五条 着眼推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人才培养模式,不断调整校外实训基地建设方向和布局,加强与企业合作的范围、力度和深度,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对各专业校外实训基地的监管力度,促进传统的以学院和课程为中心的教学模式向校企结合的方向转变。第二章 基本功能与主要任务第六条 校外实训基地的基本功能:承担我院部分实践教学任务,并为专业研究创造条件,为把实训基地建成专业能力训练和职业素质培养的实践基地而努力。为培养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高技能人才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和实践环境。第七条 校外实训基地的主要任务:(一)为学生提供提高基本技能和综合实践能力的实践环境,使学生在真实环境下进行岗位实践,培养学生解决一线工作问题的实际工作能力,培养团队协作精神、群体沟通技巧、组织管理能力和领导艺术才能等个人综合素质,为学生今后从事各项工作打下基础。原则上要求各系部组织各专业学生到校外实训基地参与各种实训的比例要达到实际人数的 60%。(二)通过校外实训基地的考勤、考核、安全、劳防、保密等规章制度及员工日常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培训,使学生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培养学生爱岗敬业的精神、尊重劳动的职业素养以及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三)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结合职业岗位实际的要求,制定专业实习实训教学大纲,制定切实可行的实训计划和指导书。(四)依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岗位需求的变化及新生工作岗位的定向,不断开发新的实训项目,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以保证教学质量与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五)承担部分“双师型”师资队伍的培训任务。第三章 校外实训基地建设第八条 校外实训基地分为“紧密型”、“半紧密型”和“协议型”三类。(一)与学院有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部,签订了规范的合作协议,有频繁的双向交流,能充分发挥校外实训基地的基本功能,能较好地完成实习、实训任务,并连续多年接受学生进行认识实习和专业实训,能够定期接受学生顶岗实习,能够选派实践指导教师,能够接收毕业生的校外实训基地为“紧密型”校外实训基地;(二)与学院有稳定的合作关系,签订了规范的合作协议,能坚持双向交流,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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