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律师事务所申请疑难案件讨论登记表格填表日期:申请人律师事务所案件类别审级案由承办律师联系电话主要案情简介(建议附页)律师事务所讨论意见(盖章)拟申请讨论问题说明:此表格根据《上海市律师协会疑难案件讨论办法》制定,仅供市律协团体会员申请疑难案件讨论时填写(必须打印),并请提交原件;案件承办律师须对表格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案例讨论后形成的解决方案或者意见仅供承办律师参考,并不代表市律协对该案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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