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教学类】台湾通史(下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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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七关征志
昔禹平洪水,画九州,任土作贡,赋税之义始此。赋以足兵,税以足食,
国用既足,民亦安宁。而暴君污吏以天下为私有,横征倍敛,吸食脂膏,兆
民怨怒,起而逐之,国亡身戮,为天下笑。连横曰:明以前尚矣,台湾远隔
海外,为古荒服,土番所处,海寇所踞,未有先王之制也。明季荷兰人始辟
斯土,以通东洋贸易之途,设官行政,制王田,募民耕之,而纳其赋,语在
《田赋志》。是时归附土番岁纳鹿皮,视社之大小为差。其后因之,每年五
月初二日,主计官集公所,召民贌社,众环视之,官历举各社饷银之数,高
呼于上,贌者应之,至最多者而畀之,乃具姓名及社饷于册,取殷户为保,
以四季分纳,谓之社商。社商时率伙记至番社贸易,伙主财物,记任会计,
而社商领之。凡番耕猎之物悉与社商,而以布帛、盐铁、烟草、火药易之。
其令严密,番不敢私。社饷之入,大社数千金,小亦数百,是为杂税之一。
当是时,土地初辟,地广而腴,一岁三熟,闽、粤沿海之氓相率而至,以逐
什一之利,岁率数千人,荷人课其丁税,每丁年纳四盾。领台之初,岁收三
千一百盾,其后二十年,增至三万三千七百盾,盖移殖者众,而岁入亦多也。
台湾之山多麋鹿,猎者领照纳税,月课一盾,逐犬入山,肆其捕杀,于是麋
鹿渐少。其后增至十五盾,岁入三万六千盾,少亦二万余盾。其脯皮贩运中
国、日本,岁率十余万金。设关榷税,以稽市物,岁亦十余万金。若夫山林
川泽之利,商工之所计,虞衡之所入,莫不权其轻重,以佐行政之费。荷官
俸养所入,岁不足用,各自私贾,以罔市利,暴待细民,侵夺田宅,上下交
争,贿赂成习。甲螺郭怀一因民之怨,纠合同志谋逐之,事败被杀,株连数
千人。亡命之徒,转相啸聚,以与抵抗。又闻延平郡王将兴光复之师,荷人
惧,乃请爪哇总督增兵戍台,多课杂税,以助兵食。而内讧不息,抢攘昏垫,
以至于亡。夫国以民为本,富则国富,贫则国贫。故曰,不患寡而患不均,
不患贫而患不安。今荷人之有台湾也,肆其横暴,剪食我土地,侮虐我人民,
剥夺我权利,而世之论者曰,是殖民之策也。乌乎痛哉!
延平入台,国用不足,多沿荷人旧制。及经嗣位,谘议参军陈永华乃筹
长治之策,尽心经画,建保里之方,布屯田之制,开鱼盐之利,伐林木之材,
内课农桑,外兴贸易。十数年来,移民大至,多至数十万人,拓地远及两鄙,
台湾之人以是大集。孔子曰:“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
以时。”故民皆勤功乐业,先公而后私。故曰,衣食足而知荣辱,廉让生而
息争讼。夫自延平入台以来,与民休息,而永华又咻噢之,道之以政,闲之
以谊,教之以务,使之以和,渐之以忠,厉之以勇,劝之以利,严之以刑,
民于是乎可任也。二十年间,台湾大有,取其有余,以供国用,民亦乐输不
怠,善乎德化之入人深也。洎永华亡,政教偷薄,而杂税之征滥矣。
清人得台之际,议迁其民而墟其地。靖海将军施琅力陈不可,乃设一府
三县,田赋之制略同行省,而杂税仍旧,或更立之,名目繁多,变本加厉。
其设于陆者曰陆饷,丽于水者曰水饷。厝饷始于荷人,大小有差,岁征银一
千四百六十六两有奇。雍正元年五月,有司查验府治家屋,除破坏者,凡得
大厝七千七十四间,间征一钱五分一厘九毫,小厝一千七百零三间,征半之。
按户给照,纳饷后有倒坏者,许缴照注销,而新建者饷亦如之,著为例。磨
饷者郑氏所立也,一首征银五两六钱。蔗车新饷也,一张亦征银五两六钱。
当铺者以权子母者也,年征五两,谓之官典,官保护之,虽收赃不罪。然多
势豪所设,而地方官稍分润焉。不征饷者为小典,则武营弁兵以薄资而戈重
利者也。瓦窑也,菜园也,檨宅也,槟榔宅也,亦以大小征饷,其税微不足
道。此陆饷之大略也。塭养鱼也,潭亦养鱼也,而塭之出息优于潭,其后塭
视下园征税,而编于田赋焉。澎湖产鱼盛,以海为田,琅入台后,据为私有,
岁收规费千二百两。及许良彬至,奏请归官,以充提督衙门公费,而行家任
意苛求,渔民多受剥,深以为苦。乾隆二年,下谕禁革,命总督郝玉麟饬地
方官照例,编列鱼舟号数,以时稽查。夫鱼舟有大小,计担征饷,每担七分
七厘。次曰尖艚,每只八钱四分。次曰杉板,每饵四钱二分。网一张则三两
五钱,小者一两七钱五分。箔者削竹如帘,长十余丈,立海坪,乘潮汐以捕
鱼也,每张一两二钱六分。沪者筑土围,高尺余,缺其门以入潮水,而置网
以捕鱼也,每口八钱四分。缞垂饵以钓也,每条五两八钱八分。縺亦钓也,
饷与缞同。罟也,■也,罾也,均用以捕鱼,而得鱼之多少不同,故征饷之
轻重亦别:罟一张十一两七钱六分,■五两八钱八分,罾四两二钱。乌鱼旗
者亦谓之藏,每冬至前,乌鱼自北而南,多以万计,渔户先时领旗,旗征饷
一两二钱,钤盖县印,列号备查,凤邑最多。此水饷之大略也。
同治十三年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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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1-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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