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项目名称:苍南县江南垟平原骨干排涝工程初步设计(未完成部分)及横二河(围区外)DL2019271采购人:苍南县水利局联系人:褚先生联系电话:0577-68711506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亿邦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577-68712666联系传真:0577-68712666备案机构:苍南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二○一九年招标文件目录公开招标公告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第三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第五部分合同格式(参考格式)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七部分评标定标办法本招标文件中带“▲、*、★”符号或加粗及下划线的条款,为招标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投标供应商注意,并认真查看招标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招标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浙江亿邦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苍南县江南垟平原骨干排涝工程初步设计(未完成部分)及横二河(围区外)施工图设计公开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亿邦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苍南县水利局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DL2019271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预算金额简要规格描述备注1苍南县江南垟平原骨干排涝工程初步设计(未完成部分)及横二河(围区外)施工图设计项11170万元详见招标文件其中工程初步设计(未完成部分)费用(包括实物调查)480万元,横二河(围区外)施工图设计费用25万元,地质勘察(含底泥检测与探测、地形测量)665万元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供应商的资格;2、投标供应商须同时具有或以联合体的形式组成下列①、②两项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测量、设计、咨询能力,有能力提供长期的售后服务及履行合同能力。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主办单位为设计单位);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各供应商自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或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县分网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如有补充、更正、澄清均见浙江政府采购网、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县分网。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前自行查看是否有补充、更正、澄清文件,并按补充、更正、澄清文件要求投标,否则责任自负。六、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6月25日上午9:30七、投标地点: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大厅八、开标时间:2019年6月25日上午9:30九、开标地点: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大厅,具体开标室以当日1楼大厅电子公告牌指示为准)十、投标保证金: 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十一、其他事项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次日起五个工作日。2、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3、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含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文件在招标公告期限后获得的,自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4、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采购机构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5、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十一、采购人或其委托采购机构联系方式:采购人:苍南县水利局联系人:褚先生联系电话:0577-68711506采购机构名称:浙江亿邦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点:苍南县灵溪镇宋桥庭院6幢2单元502室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577-68712666传真:0577-68712666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名称:苍南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人:陈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7-59867927传真:0577-59867927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218号(财税大楼四楼)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苍南县江南垟平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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