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道德纪律、规章法律作用特征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保护作用)第八课打击违法犯罪(规范作用)(规范作用)(犯罪)特征严重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刑罚当罚性刑罚处罚应受到主刑附加刑启示:青少年要学法、守法、用法、护法,加强自我防范,防患于未然。案例分析中学生某某,小时因父母溺爱,,经常旷课、缺交作业,被学校给予记过处分。但他并没有接受教训,反而结识了些游手好闲的朋友,经常拿别人的东西不还,后来因携带管制刀具、试图结伙斗殴被公安机关罚款、拘留。但他仍不思悔改,为搞钱玩网络游戏,竟持械多次拦路抢劫,并致人死伤。最终被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问:违法行为可以划分为哪些类?本案例中当事人的行为,哪些行为是一般违法行为?哪些行为是民事违法行为?哪些行为是行政违法行为?哪些行为是刑事违法行为?案例分析拿别人的东西不还,携带管制刀具、结伙斗殴——一般违法行为拿别人的东西不还——民事违法行为携带管制刀具、结伙斗殴——行政违法行为拦路抢劫,致人死伤——刑事违法行为案例分析中学生某某,小时因父母溺爱,,经常旷课、缺交作业,被学校给予记过处分。但他并没有接受教训,反而结识了些游手好闲的朋友,经常拿别人的东西不还,后来因携带管制刀具、试图结伙斗殴被公安机关罚款、拘留。但他仍不思悔改,为搞钱玩网络游戏,竟持械多次拦路抢劫,并致人死伤。最终被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问:本案例中当事人的行为哪个是犯罪行为?为什么说这个行为是犯罪行为(特征)?这类行为有那些危害?这类应受何处罚?这种处罚包括哪些种类?案例分析中学生某某,小时因父母溺爱,,经常旷课、缺交作业,被学校给予记过处分。但他并没有接受教训,反而结识了些游手好闲的朋友,经常拿别人的东西不还,后来因携带管制刀具、试图结伙斗殴被公安机关罚款、拘留。但他仍不思悔改,为搞钱玩网络游戏,竟持械多次拦路抢劫,并致人死伤。最终被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问:这个案例说明了那些道理?(或道德水平高低与违法犯罪之间有何关系?)这个案例对我们有何启示?(或一般违法与犯罪之间的联系对我们有何启示?)这个案例所说明的道理(1)说明一个人如果不学法、不知法就容易学坏,说明违纪、违法、犯罪有区别也有联系,三者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2)说明“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小洞不补,大洞吃苦”,许多非法犯罪行为都是从沾染不良习气开始的。说明那种认为年龄小于犯罪无关、年龄小犯罪也不受处罚的想法是错误的。(3)说明道德水平低、法纪观念淡薄,就会追求低级趣味,难免凡违犯纪律的错误,发展下去就可能违法,甚至陷入犯罪的泥沼。这个案例对我们的启示:(1)要重视道德修养(2)要自觉遵纪守法(3)要慎重交友(4)要防微杜渐中学生小鹏经常听到有的同学谈论网上的世界多精彩,便也尝试着去了一次。这一去便一发不可收拾。上起网来什么都给忘掉了。家长、老师多次教育他都不听,经常在网吧一泡就是一个晚上。后来竟发展到从家里偷钱到网吧上网,还经常浏览一些不健康的网站。他的学习成绩不断下降,视力也受到了严重的影响,而且染上了吸烟的习惯……(1)请分析一下小鹏沾染不良嗜好的原因。(2)小鹏这样做的危害主要有哪些?(3)你怎样帮助小鹏,使他杜绝这些不良嗜好?(1)盲目从众,不能把握自己的好奇心,自控能力差,不服从教育,不追求高雅的生活情趣等。 (2)对自己:失去正确的人生目标,使人经受不住不良诱惑,贪图安逸享乐,不思进取,导致不良行为,不利于自己的发展和身心健康成长。 (3)不断提高自己的判断能力、独立思考和自我控制能力,避免盲目从众,把握好自己的好奇心,培养正确的爱好和兴趣,追求高雅的生活情趣,学会拒绝诱惑和不良嗜好。学生丁某读七年级时经常旷课逃学,在家玩电脑,屡教不改。升上八年级后,他仍沉迷于上网,为了去网吧上网,花完了零用钱就偷家里的钱,后来发展到偷别人的手机和学校的电脑零部件去卖,结果被处以行政拘留。九年级上学期他结识了一些网上损友,一起在社会上惹事生非。一天,为了网友的“哥们儿义气”,他参与打群架,在斗殴中用利器把对手刺致重伤,丁某因此受到刑罚处罚。(1)指出上述案例中,丁某哪些行为属于一般违法?哪些行为属于犯罪?——一般违法行为:偷别人的手机和零部件卖。犯罪行为:参与打群架,在斗殴中用利器把对手刺致重伤。 (2)丁某从违纪到一般违法发展到犯罪的过程,说明了什么?——①一般违法和犯罪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小丁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漠视法律,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最后受到法律的应有处罚。②我们要从小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律观念,做
七年级政治感觉法律的尊严2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