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时村中学关于办理学生走读申请的通知全体师生:为了做好我校学生住宿管理工作,现就学生走读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走读申请的审批(1)学生本人向所在班级班主任提出书面的走读申请。班主任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发放《学生走读申请表》。(2)学生应认真填写《学生走读申请表》中相应的内容,并由学生家长到所在班级,在班主任在场情况下,在《学生走读申请表》上“家长意见”栏中填写明确意见,写明“走读期间,学生在校外所发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学生本人及家长负责”并签名。(3)学校分管寄宿的领导签署意见。(4)校长审核,并签署意见,加盖学校公章。二、根据学校规定,走读学生须符合下列条件(1)家庭居住地距离学校2公里以内;(2)申请走读的同学,“家长意见”栏必须由家长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学校填写,其他人不得代填;(4)未提供上述材料的,走读申请,学校不予审批,请转学。三、学生将审核完备的《学生走读申请表》复印三份,一份交所在班主任留存,一份自己留存,一份交时村中学寄宿部。四、走读申请办理时间3月7日至3月11日,各班级进行办理、审核;3月15日下午课外活动前各班级将走读材料以班级为单位送到德馨楼三楼团委办公室,其它时间原则上不办理走读申请的审批手续。特此通知宿州市时村中学二〇一六年三月一日宿州市时村中学走读申请登记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照片班级学号家长姓名联系方式家庭住址原住宿舍走读时间~拟住地址学生联系方式本人保证走读期间做到以下几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参与任何违法活动。,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3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外,出现任何人身、财产安全和其它不良后果,由家长和本人承担,学校将不承担责任。学生签名:年月日家长意见家长签名:(注明申请理由及特殊情况下联系方式)年月日班主任意见负责人(签章):年月日分管寄宿领导意见学校意见负责人(签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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